2009-11-13 6人回答
性别:女年龄:34岁
健康咨询描述:婴儿梅毒怎么办?我怎么都没听过有这个病呢,患上了怎么办?我该怎么做?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婴儿梅毒怎么办?我怎么都没听过有这个病呢,患上了怎么办?我该怎么做?
满意答案
病情分析:
一般来说,女性感染梅毒后经治愈,一段时间后再怀孕,胎儿感染梅毒的机率便很低,如果孕妇患上梅毒即使经充分治疗,其所生婴儿仍有可能传染上梅毒,这种婴儿必须接受周密的医学观察.因此,孕妇在医院分娩时,必须如实告诉医生曾经感染梅毒的病史.如婴儿出生时梅毒血清检查(一种检查有无感染梅毒的血清实验)阳性,应给予适当治疗,并每月检查一次,连续八个月.如出生时婴儿梅毒血清检查阴性,应于出生后一月,二月,三月及六个月再去复查,如果一直呈阴性,且没有任何症状,可排除梅毒感染.
结合你的情况,要明确婴儿究竟有无感染梅毒,必须带婴儿去医院做梅毒血清检查,并在医生指导下定期随访.
其他答案 (5)
病情分析:
婴儿得了梅毒,都是用于母婴传播导致的,建议及时去医院做检测,查梅毒特异性抗体和非特异性抗体。如果特异性抗体和非特异抗体阳性就需要治疗了。
病情分析:
您好!
这叫做 先天性显性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 患儿出生时即瘦小,出生后3周出现症状,全身淋巴结肿大,无粘连,无痛,质硬.多有梅毒性鼻炎.出生后约6周出现皮肤损害,呈水疱- 大疱型皮损(梅毒性天疱疮)或斑丘疹,丘疹鳞屑性损害.可发生骨软骨炎,骨膜炎.多有肝,脾肿大.血小板减少和贫血.神经梅毒少见.无硬下疳表现是先天梅毒的特征之一.
2,晚期先天梅毒: 多发生在2岁以后.一类是早期病变所致的骨,齿,眼, 神经及皮肤的永久性损害,如马鞍鼻,郝秦森氏齿等,无活动性.另一类是仍具活动性损害所致的临床表现,如角膜炎,神经性耳聋,神经系统表现异常, 脑脊液变化,肝脾肿大,鼻或颚树胶肿,关节积水,骨膜炎,指炎及皮肤粘膜损害.
指导意见:
早期先天性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水剂青霉素G 5万u/kg/天 分2次肌注或静脉点滴 连续10天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5万u/kg/天 肌注 连续10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 5万u/kg/天 肌注 连续10天
晚期梅毒(大于2岁)--
普鲁卡因青霉素G 20万u/kg/天 分2次静脉点滴 连续10天
青霉素过敏者--
红霉素 7.5~12.5mg/kg/天 分4次口服 连续30天
建议您还是先到医院治疗一下.
生活护理:
希望能够有个好的治疗,祝您好运!
病情分析:
您好!
传染源: 梅毒是人类独有的疾病,显性和隐性梅毒患者是传染源,感染TP的人的皮损分泌物,血液中含大量TP.感染后的头2年最具传染性,2 年后基本不通过性传播.TP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并在感染后2年依然有传染给胎儿的危险.
传播途径: 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约占其95%以上.感染TP 的早期传染性最强.如果是显性梅毒,可发生性行为接触的任何部位的硬下疳,如生殖器,肛周,直肠,乳头,舌,咽,手指等部位的硬下疳.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一般认为感染后2年以上性接触就不再有传染性.
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多发生在妊娠 4个月以后,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一般认为孕妇梅毒病期越短,对胎儿感染的机会越大.感染后2年仍可通过胎盘传给胎儿.
梅毒螺旋体也可以间接接触传染,如通过接吻, 哺乳和被患者分泌物污染的衣裤,被褥等日常用品造成传播.
婴儿梅毒是因为母亲也患有梅毒传染所致.
)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1)水剂青霉素G,5万u/kg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14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u/kg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
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5mg/kg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梅毒治疗应该注意,梅毒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追踪观察.应对传染源及性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梅毒治疗治疗.
指导意见:
建议母亲也去检查一下.
强调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临床和实验室随访, 性伙伴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全愈并去除传染性,多数正规治疗的病人,6个月后USR,RPR或VDRL试验转成阴性或滴度显著降低, 如抗体滴度再升高,应是血清性复发.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不会自然修复,为后遗症.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首选药物. 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 红霉素等. 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 (Jarish-Herxheimer Reaction,J-HR),可由小剂量开始加以防止. 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末次复查包括检查脑脊液.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 治疗主选方案
2.1 早期梅毒: 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参考如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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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青霉素过敏者--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 240万u/次 1次/周 3周 分两侧臀部肌注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120万u/天 肌注 连续十天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15~30天 或
强力霉素 100mg/次 2次/天 口服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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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类药物,如头孢三嗪等以及新一代四环素类或大环内酯类药物, 如阿奇霉素等抗梅作用明显,也可选用或加用.
2.2 晚期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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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青霉素过敏者--
苄星青霉素G 240万u/次 1次/周 3周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120万u/天 肌注 连续20天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或
强力霉素 100mg/次 2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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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护理:
建议母亲带孩子去医院及时做治疗.母亲如也患有梅毒,最好不要再生小孩了.
病情分析: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了解到你的宝宝已患上梅毒,梅毒是一种性病传染病,惟一的传染源是梅毒病人,新生儿梅毒的传染途径:其一,是从患梅毒的孕母妊娠4个月后,由母体血液中的梅毒螺旋体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即在胎儿期患上梅毒,生下后叫新生儿先天性梅毒.还有一种传染途径是新生儿出生时经过产道,产道的分泌物直接接触,梅毒传染者的乳汁,唾液的直接接触,乳汁,唾液,产道分泌物等均有梅毒螺旋体,接触了上述物质后而感染的,叫新生儿后天性梅毒.
指导意见:
婴儿梅毒只要在发现之后加强治疗,早发现,早治疗,规范用药,还是可以治愈此疾病的.建议你给孩子治疗的同时,应密切观察,你的宝宝出生时,如血清反应阳性,且未超过你的血清滴度,应每月复查1次;8个月时,如呈阴性,且无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可停止观察.
生活护理:
你的宝宝经治疗后,应于出生后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及18个月复查,直至临床症状消失,梅毒血清学阴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