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7 2人回答
健康咨询描述:请问:我的右脚骰骨撕脱性骨折,已经有四个星期了,昨天去复查,骨头还是和三个星期前的差不多,有点向外分离.现在不太肿了,可是这么久了骨头还没有长呢,昨天我已经拆了石膏了,医生说拆不拆都没有关系啊,可是我现在还不能走路,一走就疼啊,急,请问我该怎么办?要多久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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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治疗骨折固定是的一种重要手段,在骨折经过整复获得复位后,固定起到治疗骨折的主导作用和决定作用.没有很好的固定就不能保证骨折按照正常规津愈合,而发生崎形愈合,延迟愈合或不连接的情况.因此,固定在骨科治疗中历来是把它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受到十分重视的.但是由于世界观的不同,观察事物的方法不同,因而对固定的认识及方法就有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一种从机械唯物论及形而上学观点出发,只从骨折局部考虑,认为骨折需要“广泛的固定”,“完全的休息”,这样对什折愈合才有利,因此主张将受伤的整个肤体或一个骨胳的两端关节都要用石膏固定起来.这种只顾局部不顾整体的方法违反了肢体的生理活动规律,妨碍了整个肚体和全身的活动,在有手术治疗相应地增加了破坏,对骨膜,神经,血管,软组质的破坏,造成了愈合慢,疗程长,功能恢复差,并发多症等许多缺点.另一种从辩证唯物观点出发,用一分为二的态度,不但看到了固定对骨折愈合有利的一面,而且还看到了固定对骨拆不利的一面--- 使骨质琉松,脱钙,肌肉萎缩,影响骨折愈合,妨碍功能锻炼.特别是骨折两端关节应用石膏固定后,加大了剪力对骨拆端的影响,使骨折容易发生再移位.因此,后者主张应用小夹板局部固定,而不包括骨折两端的关节(少数应用超关节夹板,限制关节的某一方向的活动),这种固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正确处理固定与活动的辫证关系,提出‘动静结合”治疗骨折的原则:骨折必须固定,才能保证骨折愈合.但固定势必限制肢体话动.而肢体活动又是活血去淤,舒筋活络,恢复肢体功能及加速份折愈合的重要因素,但活动也会影响固定,因而如何解决固定与活动的矛盾,是骨折治疗的关键.在固定与活动的矛盾中,只要运用唯物辩证法去正确认识两者的对立统一关系及相互依核的必须条件,就能从中找出解决两者矛盾的办法来.运用祖传的《还原丹》来解决,还原丹激发骨细胞生长,起到焊骨的作用,抗血肿,止痛,纤维连接快,关键服药少,见效快,疗程短,20-40天康复.这种相互依核的必须条件就是把影响肢体活动的“广泛固定”改变为有利于肢体活动的局部小夹板固定.换句话说,局部小夹板固定的有效固定作用为肢休活动创造了条件,而肢体活动在局部小夹板固定的有效与药物控制下,不但不会影响固定,而且由于肢体活动所产生的内在动力(肌肉收缩及舒张和关节屈伸活动)是一种纵向及对向挤压力,可促使骨折断端更紧密接触. 且由于肢体活动所产生的内在动力因而更有利于固定作用.第二,这种局部小夹板固定具有整体观念.对持有形而上学观点的人看来,骨折只要广泛固定起来就可以慢慢长好,他们认为:“骨折是自然愈合” , “骨拆不愈合的厥因只有一个,即固定不足药物不起作用”.因此强调“广泛固定”及‘完全休息,的重要性,却忽略了肢体及全身活动对加速骨折析愈合的积极作用.而局部小夹板固定在有效的局部固定下,为肢体及全身活动创造了条件,可以发挥和调动病人的主观能动性,把被动的消极等待变成对骨折愈合有利的主动的积极因素.从而起到功能恢复好,疗程并发症少,骨折愈合快等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