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9 1人回答
性别:男年龄:38岁
健康咨询描述:我妻子于4月12日上午到医院去待产,(珍贵儿,孕38周+,臀位,以前我妻子在别的医院宫腔镜手术时,那个医生告诉过我们膀胱与肚皮有点黏连的情况告知接诊医生·术前签字医生),入院后医生要求下午剖宫产,(手术前我老婆再三告诉主治医生)。手术快一小时时有医生出来告知手术时膀胱损伤,婴儿安全,要求我补充签字。各位专家这样的结局到底是谁的错?难道是 怨膀胱长错位置了?
曾经的治疗情况和效果:膀胱修补,住院治疗,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医院到底有没有错?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医院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满意答案
病情分析:
根据你咨询的问题。疤痕子宫再次手术,就有可能因粘连而造成膀胱输尿管损伤,所以这属于手术的并发症,在术前应该跟你们都已经交代过。膀胱损伤,做修补后留尿管,膀胱会愈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