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0 1人回答
健康咨询描述:大三阳患者,乙肝病毒定量为1.06e+007,请问此患者是否需要治疗,是否可以结婚?
满意答案
病情分析:
可以结婚,但传染,需要对方同意的.
我国约有1.2亿人携带乙肝病毒,其中乙肝患者大约有3000万.这个庞大的群体,使乙肝成了一个受到全社会关注的大问题.
一些不法医疗机构正是看准了这个庞大的群体,以及乙肝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急于求治的心态,在媒体上大打“包转阴”,“包治愈”的广告,以致乙肝的治疗出现了“不该治的瞎治,该治的又没好好治”的混乱局面.在此声明:国家规定,乙肝不允许发布广告,所以凡是你见到的所有乙肝广告,不论其医疗单位看起来多么正规,治疗方法听起来多么神奇,都是非法的.
在我国,母婴垂直传播是乙肝病毒主要的传播途径.由于婴幼儿的免疫系统发育还不完善,误以为外来的病毒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所以对它没有识别和清除,于是病毒潜伏下来,与人类的肝细胞“和平共处,相安无事”.
这类人,包括其他的肝功能始终正常,也没有任何不适症状的人,根本不需要治疗,过早,盲目地进行抗病毒治疗,非但达不到治疗目的,反而可能导致提前发病,甚至病情迁延发作,进一步发展为肝硬化,肝癌,得不偿失.假如医学无限发达,任何乙肝病毒携带均需要治疗.但问题是乙肝尚无根治办法,在目前阶段只能是有所治,有所不治.不应该治疗的用现有的方法治疗,反而伤肝,加速病变.所谓不应该治疗的乙肝,是因为没有办法治,或许将来医学发达后就可以治疗了,但现在不能.有的不法医疗单位的医生就举例子:我的一个病人肝功能正常没治疗,后来发病了.用这种方法来吓人,以达到让人用他的药的目的.殊不知,这只是个别现象,而更多的人是用了他的药没什么效果,甚至变得更严重了,然后他又会说:“你早点来治疗就好了,现在晚了!”.总之有效果的是他的药好,没效果的是你的病重.
一些感染了乙肝病毒的人,由于免疫系统激活不彻底,造成了肝细胞的破坏,却没有把病毒清除掉,其结果就变成了慢性肝炎,临床上的表现就是肝功能持续或反复的异常.这时,就是目前普遍认为的抗病毒治疗的契机.
这一时机具体是指,当慢性乙肝患者或乙肝病毒携带者出现肝功能持续或反复的异常,主要是谷丙转氨酶(ALT)升高到正常值上限的2倍以上时,就应该进行抗病毒治疗.
这是因为,在病情活动时,人体免疫系统处于和病毒斗争最为活跃的状态.这时,干扰素,拉米夫定,阿德福韦,恩替卡韦等抗病毒药物与机体的“自卫活动”能起到“里应外合”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取得抗病毒的疗效.
通俗地讲,要决定您是否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首先需要完成以下3项检查:①两对半;②肝功能;③乙肝病毒DNA.对照3张化验单的结果,需要抗病毒治疗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ALT升高>2×ULN且HBV DNA>2.0×104 IU/ml(105 copies/ml)的HBeAg阳性.
2.ALT升高>2×ULN且HBV DNA>2.0×103 IU/ml(104 copies/ml),e抗原(HBeAg)阴性.
3.对于有病毒血症和ALT升高的患者或ALT为正常上限(0.5~1×ULN)且年龄超过40岁的患者,在治疗前应考虑进行肝活检.
4.已经出现明显肝硬化表现的患者,不论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不论谷丙转氨酶是否升高,只要病毒量较高,都应考虑使用核苷类药物抗病毒治疗.
值得注意的是,慢性乙肝患者的抗病毒治疗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定期随访,不能自行随意吃药停药.
有人会说,不治疗那不是等死吗?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肝功能始终正常的人占多数,此部分人除了有传染性外,并不伤害身体,也不影响寿命.对于无症状,肝功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也不能就此放任不管,是“暂不治疗”而不是“永不治疗”.应每3~6个月检测肝功能,B超,乙肝病毒标志物等指标;待时机成熟,及时进行抗病毒治疗.
饮食方面要求不严格,戒烟戒酒,忌高糖高脂食物,不滥服药,不过度劳累,适当运动即可;不要这也不吃,那也不吃,那反而对身体不利.心理上不要有压力,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切勿相信什么“转阴药”的神奇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