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9 5人回答
性别:女年龄:28岁
健康咨询描述:妊娠合并梅毒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我朋友怀孕五个多月了,一开始还挺健康的,吃得好,脸色也不错,但后来就在医院检查出来有妊娠合并梅毒,他们家现在心里都乱糟糟的了。最让我想不通的是我朋友她为什么会得这种病。请医生指导我!
希望得到的帮助:妊娠合并梅毒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满意答案
病情分析:
妊娠合并梅毒的原因有下面几种:
1、不洁性生活。不洁性交是感染梅毒的主要原因,梅毒几乎都是由性交接触引起。梅毒患者是传染源,传播性强、感染率高,通常在感染后7-60天发病。
2、自身免疫力低下。主要是指非性接触传染。主要是接触梅毒患者的分泌物或被污染的用具,如沾有分泌物的毛巾、脚布脚盆、衣被,甚至于厕所的马桶圈等,均可传染。
3、外伤感染。梅毒病菌可经皮肤或黏膜上的小小破裂伤口侵入体内,潜伏数日,病菌繁殖到足够的数目便开始发病。因此,要谨慎对待破裂的伤口。
4、通过母体传播。患有梅毒的准妈妈可以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多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
其他答案 (4)
病情分析:
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通过性交传染。目前,我国有流行趋势,不容忽视。梅毒螺旋体自表皮或粘膜破损处进入体内,大约需要3-4周的潜伏期,然后开始发病,早期外阴部、宫颈及阴道粘膜发红、溃疡,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治疗约有三分之一发展为晚期梅毒,传染力虽弱,但是有可能引起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等,后果严重。
治疗梅毒的原则是早期明确诊断,及时治疗,用药足量,疗程规则。治疗期间应避免性生活,同时性伴侣也应接受检查及治疗。
1、孕妇早期梅毒,包括一、二期及早期潜伏期,首先青霉素疗法,孕妇禁止用四环素类药物。肌注,10-15日一疗程。必要时间隔二周重复疗程。
2、孕妇晚期梅毒,包括三期梅毒及晚期潜伏梅毒。首选青霉素疗法。肌注,20日一疗程,必要时间隔二周重复疗程。
3、先天梅素,视脑脊液情况处理,青霉素疗法,10-15日一疗程,肌注。
病情分析:
妊娠合并梅毒是指孕妇在妊娠期间合并感染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慢性全身性疾病,梅毒还能通过胎盘将病原体传给胎儿引起早产、死产或娩出先天梅毒儿。梅毒早期主要表现为皮肤粘膜损害,晚期能侵犯心血管、神经系统等重要脏器,造成劳动力甚至死亡。梅毒孕妇还能通过胎盘将病原体传给胎儿引起早产,死产或娩出先天梅毒儿。
梅毒的传染源是梅毒患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是通过性交经粘膜擦伤处传播。患早期梅毒的孕妇可能通过胎盘传给胎儿,若孕妇软产道有梅毒病灶,也可发生产道感染,此外,输血、接吻、衣物传染途径较少见。
指导意见:
妊娠合并梅毒的准妈妈饮食宜清淡,多吃新鲜富含维生素的蔬菜、水果,少吃油腻的饮食,忌食辛辣刺激食物,戒烟、酒,适当多饮水,有利于体内毒素的排除。
病情分析:
性接触为梅毒最主要的传播途径,占95%。没有经过治疗的患者,在感染后1年内最具有传染性,随病期延长,传染性逐渐减弱,病期超过4年者基本没有传染性,偶尔可以经过接触污染衣物等间接感染。少数患者通过输入传染性梅毒患者的血液而感染。准妈妈可以通过胎盘将梅毒螺旋体传给胎儿引起先天梅毒。患有梅毒的准妈妈即使病期超过4年,螺旋体仍然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胎儿也可以在分娩时通过软产道被感染。
1、早期梅毒:主要表现为硬下疳、硬化性淋巴结炎、全身皮肤黏膜损害(如梅毒疹、扁平湿疣、脱发及口、舌、咽喉或生殖器黏膜红斑、水肿和糜烂等)。
2、晚期梅毒:表现为永久性皮肤黏膜损害,并可侵犯心血管、神经系统等多种组织器官而危及生命。
指导意见:
治疗梅毒的原则是早期明确诊断,及时治疗,用药足量,疗程规则。治疗期间应避免性生活,同时性伴侣也应接受检查及治疗。
病情分析:
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感染引起的慢性全身性性传播疾病,发生在妊娠期的梅毒叫妊娠梅毒,既可以是患者怀孕前形成,也可以是孕妇在妊娠期间感染所致。根据其病程分为早期梅毒与晚期梅毒。
早期梅毒指病程在两年以内,包括:(1)一期梅毒(硬下疳);(2)二期梅毒(全身皮疹);(3)早期潜伏梅毒(感染1年内)。
晚期梅毒指病程在两年以上,包括:(1)皮肤、粘膜、骨、眼等梅毒;(2)心血管梅毒;(3)神经梅毒;(4)内脏梅毒;(5)晚期潜伏梅毒。分期有助于指导治疗和追踪。根据其传播途径不同,分为后天梅毒与先天梅毒。
指导意见:
妊娠合并梅毒首选青霉素治疗,妊娠早期治疗有可能避免胎儿感染;妊娠中晚期治疗可使受感染胎儿在出生前治愈。梅毒患者妊娠时,已接受正规治疗和随诊,则无需再治疗。如果对上次治疗和随诊有疑问或本次检查发现有梅毒活动征象者,应再接受一个疗程治疗。妊娠早期和晚期应各进行一个疗程的治疗,对妊娠早期以后发现的梅毒,争取完成2个疗程治疗,中间间隔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