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5 28人回答
性别:女年龄:26岁
健康咨询描述:人流后未流血,一直有乏力、厌食、胸胀痛、尿频的症状,21天试条显示两条杠,B超显示孕囊,胎心都在符合7周4天的发育情况,需要再次手术,这算医院的过失吗?想找医院赔偿营养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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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你好,如果说你确实做的是人工流产,那么这个时候医院是有过失的,人工流产是必须清理出孕囊的,而你现在发现孕囊和胎心都在的,但是如果说做的是药物流产,那么医院就没有什么责任了,因为药物流产确实是有没有反应的孕妇的
指导意见:
建议的话就是说你现在的情况要看你当初做的是什么方式的流产的,如果是人工流产,医院应该赔付一部分钱的,如果说是药物流产,那么医院是没有什么过错了
其他答案 (27)
病情分析:
你的这种情况属于人流失败,是人流手术的常见并发症,还有可能你本身是双孕囊所致的改变,
指导意见:
这种情况一般来说不算是过失的,多属于意外的,不过你确实需要再次手术终止妊娠的,人流手术对胎儿的影响是比较大的。
病情分析: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应该是人工流产时怀孕时间过早导致漏吸。
指导意见:
人工流产适合于停经7-10周,根据您的情况,您现在才7周4天,那么应该是4周4天就进行手术了,这是不符合人流的适应症的,医院应该负一定责任。
病情分析:
你好,你现在的这个情况在人流手术之后大约一周左右的时间需要去复查。
指导意见:
你所出现的这个情况属于人流之后可能会存在的一种漏吸的情况。这样的情况存在有一定的概率。
病情分析:
像你这种情况,他可能当时给你轻松的话,没有给你清干净,
指导意见:
这种情况的话,你必须要在荫营清理一下,如果不清理的话,里面可能会有一些炎症感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