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病原因
1.自身免疫 已证明本病与自身免疫关系密切。妊娠早期(前3个月)TPOAb阳性者,产后甲状腺炎发病率高达30%~50%。
2.遗传研究表明,本病具有HLA抗原多态性。
3.碘 过量碘可诱发产后甲状腺炎。
4.既往有Graves病病史的妇女,产后无症状甲状腺炎尤为多见。
(二)发病机制
1.自身免疫 已证明本病与自身免疫关系密切。妊娠早期(前3个月)TPOAb阳性者,产后甲状腺炎发病率高达30%~50%。产后TPOAb水平高者往往提示其产后免疫反弹现象及免疫介导的甲状腺破坏程度严重。近些年也有人注意到妊娠早期自然或择期流产(包括异位妊娠)后1年内可发生甲状腺炎,类似于产后甲状腺炎,且在妊娠前抗体阳性者较抗体阴性者发生流产危险性高2倍。非足月妊娠的体内免疫学变化足以使患者发生产后甲状腺炎。
2.遗传 研究表明,本病具有HLA抗原多态性。
大量的临床及实验室研究也提示Hashimoto甲状腺炎与本病可能存在共同病因。
HLA抗原与产后甲状腺炎发病相关性的解释可能为:
(1)该病位点与HLA位点连锁不平衡。也可能HLA在疾病过程中起直接作用。
(2)HLA的多态性可能是对抗原呈递细胞呈递特殊系列抗原肽能力的一种影响因素,因而可调节疾病的易感性。
3.碘 过量碘可诱发产后甲状腺炎。甲状腺功能减退最容易发生在日摄碘量高于其日需要量的有本病病史的妇女。
本病产后发生的原因,一般认为,在妊娠期,母体出现免疫耐受(CD4阳性细胞比例下降,NK细胞活动受抑制等),允许接受胎儿移植。而产后母体免疫减弱的有关问题,包括胎盘因子及胎儿抑制性T细胞活性等问题尚未了解。产后这种抑制作用的减弱使免疫反应加剧,即产后出现的体液及细胞免疫的反弹介导了产后甲状腺炎的发生。病人在妊娠期多有甲状腺抗体的检出,表明先前存在有亚临床型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产后恶化了这种异常。
甲状腺毒症阶段,推测低水平的甲状腺抗体破坏机制致甲状腺碘蛋白漏入循环而引起。所释放的激素可能是大分子复合物,这需要酶所催化。血中甲状腺球蛋白在此阶段明显增高及碘排泄率增加支持这一解释。或可能解释为补体攻击甲状腺滤泡的结果。
既往有Graves病病史的妇女,产后无症状甲状腺炎尤为多见。研究表明,产前有Graves病病史,产后甲状腺功能亢进再发时吸碘率检查结果或高或低,提示可能合并无症状甲状腺炎,但是,后者存在时间一般较短,易于忽略。同时,后者又可推迟或掩盖Graves病的发生发展。产后甲状腺炎的合并存在,或许是其Graves病加重或复发的主要原因。这些患者中,一部分因产后甲状腺炎使TSAb致高摄碘率降低,另一部分又可能只存在甲状腺轻度损害而对抗体的刺激有反应,造成不同的临床病象。有作者认为本病的存在及Graves病激活可能发生在伴有正常碘摄取的产后妇女。
甲状腺病理检查显示:局限性或广泛淋巴细胞及浆细胞浸润甲状腺组织,有时可见中央透明的滤泡存在。无生发中心及淋巴滤泡。
有人认为本病是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的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