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肿瘤治疗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3-03-24 17:58:46
王帅主治医师 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肺肿瘤的治疗及注意事项

【化学治疗】

近年来“化疗”在肺癌中的作用已不再限于不能手术的晚期肺癌患者,而常作为全身治疗列入肺癌的综合治疗方案。化疗会抑制骨髓造血系统,主要是白细胞和血小板的下降,从而抑制癌细胞无限

量增殖、转移等可怕病变。

1.小细胞肺癌的化疗 由于小细胞肺癌所具有的生物学特点,目前公认除少数充分证据表明无胸内淋巴结转移者外,应首选化学治疗。

(1)适应征:经病理或细胞学确诊的小细胞肺癌患者;KS记分在50~60分以上者;预期生存时间在一个月以上者;年龄≤70岁者。

(2)禁忌症:年老体衰或恶病质者;心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骨髓功能不佳白细胞在3×10^9/L以下血小板在80×10^9/L(直接计数)以下者;有并发症和感染发热出血倾向等。

2.非小细胞肺癌的化疗 对非小细胞肺癌虽然有效药物不少,但有效率低且很少能达到完全缓解。

(1)适应征:

(1)经病理学或细胞学证实为鳞癌腺癌或大细胞癌但不能手术的Ⅲ期患者,及术后复发转移者或其他原因不宜手术的III期病人;

(2)经手术探查、病理检查有以下情况者:

①有残留灶;

②胸内有淋巴结转移;

③淋巴管或血栓中有癌栓;

④低分化癌;

(3)有胸腔或心包积液者需采用局部化疗。

(2)禁忌症:同小细胞癌。

【放射治疗】

1.治疗原则:

  

    放疗对小细胞癌最佳,鳞状细胞癌次之,腺癌最差。但小细胞癌容易发生转移,故多采用大面积不规 则野照射,照射区应包括原发灶、纵隔双侧锁骨上区、甚至肝脑等部位,同时要辅以药物治疗。

鳞状细胞癌对射线有中等度的敏感性,病变以局部侵犯为主,转移相对较慢,故多用根治治疗。腺癌对射线敏感性差,且容易血道转移,故较少采用单纯放射治疗。

2.放射并发症较多,甚至引起部分功能丧失;对于晚期肿瘤患者,放射治疗效果并不完好。同时病人体质较差,年龄偏大不适合放疗。

3.放疗的适应征:根据治疗的目的分为根治治疗、姑息治疗、术前放疗、术后放疗及腔内放疗等。

【生物免疫治疗】

生物免疫治疗是继手术、放疗、化疗之后第四大新型治疗方法,是对传统治疗方法的有力补充。生物免疫治疗突破了传统治疗肿瘤“不彻底”、“易复发”、“副作用大”的三大瓶颈,治疗效果迅

速,没有任何毒副作用。并且生物免疫治疗和手术治疗、化疗和放疗方法一起应用会有很强的互补作用。对病人受损的免疫系统能够起到恢复与重建的独特疗效:与手术治疗配合使用防止肿瘤的复发和

转移;与化疗同用可以延长生命;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生物免疫治疗技术是利用树突状细胞(DC细胞)和细胞因子诱导的杀伤细胞(CIK细胞)两种细胞联合治疗肿瘤。生物免疫治疗具有强大的抗原提呈功能,能激活、调动人体的免疫反应,长时间监视、杀

伤肿瘤细胞,防止肿瘤细胞转移和复发。CIK细胞能直接精确地杀伤肿瘤细胞,而不损伤任何正常组织。将DC和CIK细胞结合起来,培养双克隆免疫细胞,具备更强大的抗肿瘤特性,有效杀死癌细胞的肿

瘤细胞免疫疗法,能清除体内不同部位的微小残留病灶,有效防止肿瘤复发与转移,DC细胞和CIK细胞的结合能产生“1+1>2”的治疗实效,此外,联合手术、化疗和放疗综合治疗,能起到良好的临床疗

效。

【逆转肺癌疗法治疗】

疗法原理 

1.经过大量的科学试验证明,人体内每个细胞的细胞膜上都存在着一种叫做CAMP(环式磷酸腺苷)的物质,它是控制或调整细胞新陈代谢的主要成份(并不因为癌化而消失),而且还具有一个最为

显著的能力,那就是使癌细胞变成健康细胞。

2.肺癌细胞是由正常的细胞经过多次突变转变成的,但是转变后的癌细胞在其自身复制繁殖的过程中,有部分物质的性质并没有变化,如第二信使环式磷酸腺苷等,经过国内外相关的研究证实,这

些物质在具备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拥有将癌细胞重新逆转成健康细胞的能力。

3.具备这种能力的物质,在癌细胞里面的含量比正常细胞明显较少,这是癌细胞无力逆转成健康细胞的原因之一。而“逆转肺癌疗法”却可以在控制住肺癌病情发展之后,促使体内环境进入稳定的

状态,并将药物分子直接作用在肺癌细胞表面,提高癌细胞第二信使含量变成健康细胞的水平,起到直接对癌细胞进行“策反”的作用,使癌细胞批量逆转成健康细胞。

【外科治疗】

肺癌的治疗方法中除Ⅲb及Ⅳ期外应以手术治疗或争取手术治疗为主,依据不同期别和病理组织类型酌加放射治疗、化学治疗和免疫治疗的综合治疗。

关于肺癌手术术后的生存期,国内有报道三年生存率约为40%~60%;五年生存率约为22%~44%;手术死亡率在3%以下。

1.手术指征 具有下列条件者一般可作外科手术治疗:

(1)无远处转移者,包括实质脏器如肝、脑、肾上腺、骨骼、胸腔外淋巴结等;

(2)癌组织未向胸内邻近脏器或组织侵犯扩散者,如主动脉、上腔静脉、食管和癌性胸液等;

(3)无严重心肺功能低下或近期内心绞痛发作者;

(4)无重症肝肾疾患及严重糖尿病者。

具有以下条件者一般应该慎作手术或需作进一步检查治疗:

(1)年迈体衰心肺功能欠佳者;

(2)小细胞肺癌除I期外宜先行化疗或放疗,而后再确定能否手术治疗;

(3)x线所见除原发灶外纵隔亦有几处可疑转移者。

目前,学术界对于肺癌外科手术治疗的指证有所放宽,对于一些侵犯到胸内大血管以及远处孤立转移的患者,只要身体条件许可,有学者也认为可以手术,并进行了相关的探索和研究。

2.剖胸探查术指征 凡无手术禁忌,明确诊断为肺癌或高度怀疑为肺癌者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术式,若术中发现病变已超出可切除的范围但原发癌仍可切除者宜切除原发灶,这称为减量手术,但原

则上不作全肺切除以便术后辅助其他治疗。

3.肺癌术式的选择 根据1985年肺癌国际分期法对ⅠⅡ和Ⅲ期的肺癌病例,凡无手术禁忌征者皆可采用手术治疗。手术切除的原则为:彻底切除原发灶和胸腔内有可能转移的淋巴结,且尽可能保留

正常的肺组织,全肺切除术宜慎重。

(1)局部切除术:是指楔形癌块切除和肺段切除即对于体积很小的原发癌年老体弱肺功能差或癌分化好恶性度较低者等均可考虑作肺局部切除术;

(2)肺叶切除术:对于孤立性周围型肺癌、局限于一个肺叶内无明显淋巴结肿大可行肺叶切除术。若癌肿累及两叶或中间支气管可行上中叶或下中叶两叶肺切除;

(3)袖状肺叶切除:这种术式多应用于右肺上中叶肺癌,如癌肿位于叶支气管且累及叶支气管开口者可行袖状肺叶切除;

(4)全肺切除:凡病变广泛用上述方法不能切除病灶时可慎重考虑行全肺切除;

(5)隆突切除和重建术:肺瘤超过主支气管累及隆突或气管侧壁但未超过2cm时:①可作隆突切除重建术或袖式全肺切除;②若还保留一叶肺时,则力争保留。术式可根据当时情况而定。

4.再发或复发性肺癌的外科治疗

(1)手术固然能切除癌肿,但还有残癌、或区域淋巴结转移、或血管中癌栓存在等,复发转移几率非常高。多原发性肺癌的处理:凡诊断为多原发性肺癌者其处理原则按第二个原发灶处理。

(2)复发性肺癌的处理:所谓复发性肺癌是指原手术疤痕范围内发生的癌灶或是与原发灶相关的胸内癌灶复发,称为复发性肺癌。其处理原则应根据病人的心肺功能和能否切除来决定手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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