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性斜视依其发病原因可分为先天性固定性斜视(congenitalstrabismusfixus)和后天性固定性斜视(acquiredstrabismusfixus)。依其眼位偏斜方向又分为固定性内斜视、固定性外斜视、固定性上斜视和固定性下斜视。
1.先天性固定性斜视临床表现有以下7点:
(1)多为内斜,外斜少见。
(2)发病年龄较小,多为双眼。
(3)眼位在所有方向均明显内斜,双眼一直处于内转位置。
(4)眼球不能外转,强行向外牵拉,眼球也不能达中线,一般无垂直运动受限。
(5)牵拉试验强阳性。
(6)术中可见受累眼外肌挛缩,并呈纤维条索状。
(7)EMG检查显示眼球内转时内直肌无放电现象或仅有微弱放电。
2.后天性固定性斜视临床表现有以下7点:
(1)多见于年龄在40岁以后的成年人的进行性斜视。
(2)内斜视多见(图1),外斜视、上斜视及下斜视罕见。
(3)多见于单眼或双眼视力不良者,与高度近视的关系密切,个别病例有外伤史。
(4)眼位在各方向均明显内斜,强行牵拉外转可达中线或稍过中线。
(5)牵拉试验阳性。
(6)术中可见内直肌异常挛缩。
(7)EMG检查显示眼球内转时内直肌可有不同程度的放电现象。
根据固定性斜视以下几个特点可以确定诊断:
1.患眼斜视,固定不能转动。
2.强迫转动试验时,不能将眼球牵向斜视的反方向或根本不能牵动眼球。
3.拮抗肌及其周围组织挛缩,麻痹肌菲薄无张力。
4.病理检查可见拮抗肌纤维化。
5.其水平斜视角多大于45°,垂直斜视角多大于25°。因此,临床上可依据病史、斜视度数大及牵拉试验阳性等临床特征做出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