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可引起多种不良后果,包括心律失常、心血管疾病和骨质疏松症风险的增加。对于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管理已经出台很多指南,然而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亢)对胎儿造成的后果及干预却存在一定争议。
亚临床甲亢的生化定义为促甲状腺激素(TSH)的抑制或水平降低,而游离甲状腺素(FT4)、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在参考值范围内。
各研究报告显示的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病率存在一定差别(低于1%至高于10%均有),这主要与研究人群有关。但疾病发病率会随着年龄增加而上升。Grossman等人开展的一项纳入超过17 000例老年人(>65岁)的研究显示,亚临床甲亢的发病率为3.1%,这与以前公布的NHANES III调查结果接近。
亚临床甲亢被越来越多的组织细分为两类:TSH低但可检测到(TSH在0.1–0.4 mIU/L;I 级亚临床甲亢)和TSH完全抑制(TSH <0.1 mIU/L;II 级亚临床甲亢)。这是因为这两类甲亢的甲状腺功能正常恢复率及并发症发生率存在差异。许多专家认为 II 级亚临床甲亢患者,可能存在内源性甲状腺病变并且需要及时治疗。
虽然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TSH完全抑制的个体患有内源性甲状腺疾病及进展为临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风险更大,但TSH水平较低或未完全抑制个体的结局如何目前尚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