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对胎儿影响妊娠合并心脏病对胎儿的影响,与病情严重程度及心脏功能代偿状态等有关。
病情较轻、代偿机能良好者,对胎儿影响不大;如发生心衰,可因子宫淤血及缺氧而引起流产、早产或死产。
妊娠与分娩对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影响产后1~2天内,组织内潴留的水分进入血循环,致体循环血量有再度短暂的增加,心脏负荷又有所加重。
由于上述原因,妊娠合并心脏病孕妇在妊娠32周时、分娩期及产后3天内心脏负荷最重,易发生心力衰竭。妊娠时血液总量增加约30~40%,心率加快,每分钟心搏出量增加,至妊娠32~43周达最高峰,此时心脏负担亦最重。以后逐渐减轻,产后4~6周恢复正常。此外,水、钠的潴留、氧耗量的增加、子宫血管区含血量的增加、胎盘循环的形成以及因横膈上升使心脏位置改变等,均使心脏的负担随妊娠期的增长而逐渐加重。因此,对心脏病合并妊娠者,在处理上应倍加注意。
(一)妊娠期妊娠期母体血容量比孕前增加30%到40%,妊娠32到34周达高峰:
心搏出量相应加大,心率加快;子宫的增大,横隔上升,心脏移位,大血管扭曲,右心室压力增加,这些都加重了心脏负担。
(二)分娩期此期的血流动力学变化更趋明显
1:第一产程子宫收缩增加了周围血循环的阻力和回心血量。
2:第二产程除子宫收缩外,腹肌和骨骼肌收缩,使周围阻力更为增加,产妇用力屏气肺循环压力增高和腹压升高,故第二产程时心脏负担最重。
3:第三产程胎盘娩出,胎盘血循环中断,大量血液从子宫迅速进入血循环,使回心血量突然增加;或因子宫突然缩小,腹压骤减,血液向内脏灌注,回心血量骤减,导致周围循环衰竭。这些急剧的血液动力学改变增加心脏的负担,容易诱发心力衰竭。
(三)产褥期产后一周内尤其是产后三天内易发生心衰。
多量血液进入体循环外,大量组织内潴留的液体回流到血循环,使血容量明显增加,一般在产后3到6周内达到妊娠前的水平。综上所诉,妊娠32到34周、分娩期及产后最初三天内,是心脏病孕妇最易发生心力衰竭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