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病原因
继发于自身的淋巴结核或骨、关节结核。结核杆菌由感染病灶直接扩展,或经血行、淋巴管蔓延至皮肤组织引起皮肤结核。
(二)发病机制
结核杆菌初次侵入机体后,被中性粒细胞及巨噬细胞吞噬。但由于巨噬细胞未被激活,溶菌力弱,使细胞内的病菌不能被消灭并继续繁殖,而引起细胞浸润, 形成慢性肉芽肿。同时细菌抗原分别刺激B细胞及T淋巴细胞,使人体获得特异性免疫力,产生了抗体及致敏淋巴细胞。因细菌多潜藏于细胞内,故体液免疫作用不强。当致敏的T淋巴细胞再次与结核杆菌或含有结核杆菌的吞噬细胞接触时,便释放出一系列免疫效应因子,吸引并激活巨噬细胞,增强其吞噬和溶菌作用,使它们本身转化为巨噬细胞和上皮样细胞,在组织形态上形成结节。
所以在组织病理上,早期为非特异性炎症反应,主要为中性粒细胞有淋巴细胞浸润,并可找到结核杆菌。损害较成熟时,可见结核性肉芽肿改变,由多核巨细胞和上皮样细胞组成,中央是干酪样坏死,外围有淋巴细胞浸润,有时绕以坚实的结缔组织。病灶处胶原和弹性纤维皆毁坏,较少见到血管和淋巴管,但在边缘处可见有许多新生的血管和淋巴管。表皮初起时无变化,以后出现继发性萎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