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功能分级是一种评估心功能受损程度的临床方法,心脏疾病患者按心功能状况分级可以大体上反映病情严重程度,对治疗措施的选择、劳动能力的评定、预后的判断等有实用价值。目前常用的评定方法是纽约心脏病协会提出的NYHA心功能分级,此外还有Killip心功能分级、Forrest心功能分级、6min步行心功能分级、Weber心功能分级等。
一、以病人的临床表现为依据,将心功能状态分为四级:
I级:病人患有心脏病但体力活动不受限制。平时一般活动不引起疲乏、心悸、呼吸困难、心绞痛等症状。
II级(轻度心衰):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一般的活动可出现上述症状,休息后很快缓解。
III级(中度心衰):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症状,轻于平时一般的活动即引起上述症状,休息较长时间后方可缓解。
IV级(重度心衰):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亦有心衰的症状,体力活动后加重。
二、其他分级:
病学会(AHA)对NYHA的心功能分级方案再次修订时,采用并行的两种分级方案。第一种即上述的四级方案,第二种是客观的评估,即根据客观的检查手段如心电图、负荷试验、x射线、超声心动图等来评估心脏病变的严重程度,分为A、B、C、D四级:
A级、无心血管疾病的客观依据;
B级、客观检查示有轻度的心血管疾病;
C级、有中度心血管疾病的客观依据;
D级、有严重心血管疾病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