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8 10:39:06
恶性肿瘤是威胁人类健康的常见疾病,放射治疗作为恶性肿瘤主要的治疗手段之一,在肿瘤的综合治疗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经临床验证,70%-80%的肿瘤病人在病程的不同阶段都需要接受放射治疗。在放疗结束时,往往会有一部分肿瘤病灶尚未完全消失,很多病人或家属会有疑问,这是治疗失败吗?
其实,答案是不一定。在放疗结束时,一部分肿瘤病灶尚未完全消失,通常可能有以下有三种情况:
1.肿瘤细胞已遭致死剂量的照射,若假以时日,病灶最终消除殆尽。放射线照射肿瘤,不像手术那样,一次即能将病灶全部消除。被照射的肿瘤细胞往往要在分裂时或分裂几代以后才死亡。由于肿瘤内部的细胞进入分裂繁殖状态的时间有先有后,如果该肿瘤细胞分裂周期所需的时间又长,放疗结束时,肿瘤有可能不完全消失。临床上我们经常见到,肿瘤病人在放疗结束后一、二个月内肿瘤逐渐退缩小时的现象并不少见,个别病例的消退过程甚至长达两年。
2.肿瘤放疗后残存的所谓“病灶”,实质上是慢性炎症或瘢痕组织。放疗常引起局部炎症和组织瘢痕化、纤维化。前者抗炎治疗有效。后者摸上去质地比肿瘤硬,有时还有清晰的边缘,长期随访可保持不变或变化很小。
3.放疗效果不好。并不是所有的肿瘤对射线均敏感,有些类型的肿瘤对放疗相当抗拒,还有些肿瘤由于体积很大,其内的肿瘤细胞由于缺血缺氧,放疗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在这两种情况下,未完全消除的肿瘤病灶内仍残留有活性的癌细胞,一旦时机成熟,它们又会兴风作浪,导致肿瘤的复发。
由此可见,放疗结束时影像学的表现提示“肿瘤仍未消失”的情况,实际上较为复杂,不可一概轻易地视为治疗失败。
因此,患者及家属在此期间不应该盲目猜疑,造成精神和思想上不必要的负担。建议放疗结束一定要多与主管医生沟通交流,定期到医院复查。
1.所有的恶性肿瘤都有复发和转移的可能,而目前任何一种治疗都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这种可能,只是减少复发和转移的机率。放射治疗也同样如此。因此患者在放疗结束后必须定期到医院复查,以便及早发现及时治疗复发肿瘤。
2.放射线不但能杀伤肿瘤对正常组织同样也有杀伤作用,而射线对一部分正常组织的损伤是迟发性慢性反应,在放射治疗结束后才逐渐表现出来。有些反应如果能及时发现及时治疗完全可以恢复,否则造成严重的后果将会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
3.有些肿瘤对放射线不太敏感,放射治疗期间消退不明显,而当达到足量照射放射治疗结束后肿瘤会渐渐消退。这种情况下患者应严格遵照医嘱定期到医院复查,以便根据情况作进一步治疗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