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3 11:23:03
肝衰竭的临床诊断需要依据病史、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等综合分析而确定。
(1)急性肝衰竭:急性起病,2周内出现Ⅱ度及以上肝性脑病(按Ⅳ度分类法划分)并有以下表现者。
①极度乏力,并有明显厌食、腹胀、恶心、呕吐等严重消化道症状。
②短期内黄疸进行性加深。
③出血倾向明显,PTA≤40%,且排除其他原因。
④肝脏进行性缩小。
(2)亚急性肝衰竭:起病较急,15d~26周出现以下表现者:
①极度乏力,有明显的消化道症状。
②黄疸迅速加深,血清总胆红素大于正常值上限10倍或每日上升≥17.1μmol/L。
③凝血酶原时间明显延长,PTA≤40%并排除其他原因者。
(3)慢加急性(亚急性)肝衰竭:在慢性肝病基础上,短期内发生急性肝功能失代偿的主要临床表现。
(4)慢性肝衰竭:在肝硬化基础上,肝功能进行性减退和失代偿。诊断要点为:
①有腹水或其他门静脉高压表现。
②可有肝性脑病。
③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白蛋白明显降低。
④有凝血功能障碍,PTA≤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