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痂性烧伤容易与哪些症状混淆?

2013-04-01 20:31:27

重度烧伤:重度烧伤指威胁生命的严重烧伤,组织的炭化

特重烧伤:特重烧伤是指面积>51%或Ⅲ度面积>21%以上者,严重危及病人生命,如早期(伤后48h内)处置不当,则极大的增加死亡率和致残率。

Ⅲ°烧伤:伤及皮肤全层,甚至可深达皮下、肌肉、骨等。皮肤坏死脱水后可形成焦痂,故又称焦痂性烧伤。创面无水泡,蜡白或焦黄,或可见树枝状栓塞血管;触之如皮革;甚至已炭化。感觉消失;皮温低。自然愈合甚缓慢,须持焦痂脱落,肉芽组织生长而后形成瘢痕,仅边缘有上皮,不仅丧失皮肤功能而且常造成畸形有的创面甚至难以自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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