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4 12:40:20
由于安眠药对人的危害性大,国家要求必须在有相应资格的医疗机构中才可以使用,个人与药店都不允许出售此类药品,所以药店不能买到安眠药。
这是为什么呢?
一、安眠药是二类精神药品
大家平时所说的安眠药,有一个正式的名称,叫做精神药品。依据对人体产生的作用强度和危害的程度,将其分为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我们常见的安眠药如巴比妥类(苯巴比妥、戊巴比妥等),苯二氮卓类(如地西泮即常说的“安定”、氯硝西泮、劳拉西泮、阿普唑仑等),唑吡坦、佐匹克隆及咖啡因都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精神药品由国家指定的生产单位按计划生产和销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精神药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二、药瘾危害大于酒瘾
精神药品可以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使之兴奋或是抑制,连续使用会产生依赖性,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会吃“上瘾”。药瘾是现在世界上的新型疾病,同毒瘾、烟瘾、酒瘾类似,都属于一种社会瘟疫。在瑞典医学院的一项统计中,2000名送到医院急救的药瘾者中,死亡率超过25%,比酒瘾更危险。著名喜剧大师卓别林死于酒后服用安眠药,世界巨星迈克尔杰克逊死于安眠药过量,著名影星玛丽莲梦露的死因为精神药品中的巴比妥酸盐急性中毒,摇滚巨星“猫王”死于多种药物引起的心律不齐,其中包括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
三、精神药品会“越用越多”
长期使用催眠药的人随着服药时间的增加,药物剂量也会不断的加大。大家都知道某些药如果长时间吃,药效就会下降,想维持药效就需要不断的增加药量。这说的就是药物的耐受性,指人体对某种药的敏感性会随着服用时间而逐渐降低。精神药品极易产生耐受性,到最后甚至要服用接近中毒量的药物才会有效,这非常危险,对人体伤害很大。
四、精神药品有后遗和蓄积效应
长期使用精神药品可产生后遗效应,表现为白天嗜睡、迟钝、判断力下降,意识模糊乃至精神紊乱等,极易发生意外和危险。而且使用精神药品的中老年患者居多,随着年龄增加,身体对药物的敏感性下降,而衰老会使药物在体内的消除变慢,更容易蓄积中毒。
五、短期应用,逐渐减量
大家使用药品时一定要采取慎重的态度,对精神药品更需要注意。失眠时尽量采取运动和心理疗法而不使用精神药品。如果必须使用时,也要控制在短期内使用,避免长期用药。而长期应用已经形成依赖性的患者,不能突然停药。因为身体已经适应了精神药品的存在,突然停药会导致“停药反跳”现象,引起失眠病情突然加重。可以在医生和药师的指导下逐步减量,缓慢停药。药瘾的戒除与戒烟、戒酒、戒毒一样,需要患者本人用坚定的意志力来逐渐戒除,免除药物的毒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