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8 15:04:09
对于有的女性,可能平时皮肤好好的,很少患上什么皮肤病,但是当怀孕后,可能就会因种种原因而出现一些皮肤病,如妊娠期不少女性会患湿疹,为什么孕期会患湿疹呢?有很多因素可导致孕期患湿疹,如雌激素异常就可出现湿疹,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妊娠期患湿疹的原因以及它的症状表现。
为什么孕妇会患湿疹,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是内在因素,如因在怀孕期间,孕妇体内免疫受到抑制,从而会导致内分泌和代谢发生变化,这样就会让孕妇的皮肤变得更加敏感,从而发生湿疹,还有一个外在因素,如饮食中进食了一些过敏食物,鱼虾等,或是环境中的油漆、花粉、尘螨等影响,还有合成纤维类衣物等等一些外物的刺激,也容易导致过敏反应,从而出现湿疹。
一般来说,四类孕妇容易患湿疹,一是过敏体质的孕妇,还有就是患有慢性感染病灶的孕妇及有静脉曲张的孕妇,最后对于一些神经精神紧张的孕妇也易患上湿疹,这四类孕妇在孕期一定要注意做好防护工作,以防止湿疹的发生。
妊娠期湿疹有什么症状呢?根据皮损的特点,就是病程的不同,可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湿疹,它们的症状表现如下:
急性湿疹:患这类湿疹的孕妇,可出现剧烈瘙痒,皮损表现为多形性的,可出现红斑、丘疹、丘疱疹和水疱,皮损容易出现渗出,境界不清,皮损四周可有散在的小丘疹、白疱疹,多伴有糜烂、结痂,出现继发感染时可出现脓包或脓痂。急性期适当处理后症状多会减轻,一般皮损两三周即可消退,但如果反复发作的话,则可转为亚急性或慢性湿疹。
.亚急性湿疹:这种情况多是由于急性湿疹症状减轻的一个过程,也可出现剧烈的瘙痒,皮损主要以丘疹、结痂、鳞屑,也可在皮损中发现有少量丘疱疹或是轻度的糜烂,如能合理治疗的话,数周后就能痊愈,而处理不当而可导致急性发作或转为慢性湿疹。
慢性湿疹:多是由于急性、亚急性湿疹反复而转为慢性期的,开始症状可能并不明显,可因经常挠抓、摩擦或其它一些刺激因素而导致发病,也有一发病就为慢性湿疹的。慢性湿疹症状表现为皮肤浸润肥厚,表面粗糙,可出现暗红色或伴色素沉着现象,皮损表现为局限性斑块,一般多发于手足、小腿肘窝、乳房或是肛门附近等部位,慢性湿疹病程长,有的可达数月或几年, 慢性湿疹可因刺激而急性发作。
可见导致孕妇患湿疹的因素主要有自身内在因素及一些外界因素影响而发病,尤其是对于四类孕妇最易患湿疹,在孕期一定要注意,而对于妊娠期湿疹的症状表现,根据湿疹病程的不同,症状表现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孕妇患湿疹可根据其不同的症状来判断湿疹的病程,然后针对性的处理,以更快的让湿疹消退,恢复肌肤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