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药物性皮炎病因
(一)发病原因
药物这个外因中有药物中的杂质,剂量,种类,用药途径,聚积作用及抗原性等诸多因素与药疹发生有一定关系,但相比之下,药物的抗原性是引起药疹最重要的原因,药物性皮炎系指药物通过内服,注射或别的途径进入机体后,引起皮肤黏膜的炎症反应,药物变态反应指以药物为变应原而引发的变态反应,药物是药疹发生的外因,这是不言而喻,众所周知,药物大多数是小分子化学物质,只能算是半抗原,它必须与机体内蛋白质结合后变成全抗原,这时药物才具有抗原性。
常引起药物性皮炎的药物有四大类:
1.解热止痛药 其中以吡唑酮类和水杨酸类发病最多,如阿司匹林,索米痛片,安乃近。
2.磺胺类药 以SMZco引起的居多。
3.抗生素 以青霉素引起的最多,特别是氨苄西林。
4.镇静安眠及抗癫痫类 如巴比妥,苯妥英钠。
其他药物如呋喃唑酮(痢特灵),血清制品,近年来中药引起的药物过敏也逐渐受到重视。
(二)发病机制
其发生机制与变态反应相同,某些药为完全抗原,如破伤风抗毒素,白百破疫苗等,多数药物是非蛋白质,称为半抗原,当其侵入人体与体内组织蛋白(又名载体蛋白)以共价键结合为不可逆的稳定的半抗原-蛋白复合物,变成完全抗原,能激发机体产生特异抗体,此类抗原抗体产生变态反应表现在皮肤及黏膜上,即造成药物性皮炎,以后每遇同样药物,即使是极少量也可出现皮疹。
药物性变态反应的表现不属于药物的药理作用,与剂量和毒性反应无关,发病只限于少数致敏状态的人群,有一定的潜伏期,以皮肤发疹型为例,第一次用药后,经过4~20天(平均为8~10天)的致敏期,处于潜在性变应状态,无症状,如继续用药,则4~5天后,发生为变态反应,如过去用药已经使机体处于变应状态,再次用药,则24h之内发生反应,有的个体可以耐受某药达数月至数年之久,一旦体内发生某种改变时,反应可在数分钟至24h内出现,发生了某些药物的变态反应,就有可能存在对化学结构相近似的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发生交叉过敏,还可发生多价过敏,即在药物皮炎的极期,对于一些结构式不同的药物,也发生过敏,因此在药物治疗中应予以注意。
非变态反应机制也可引发药物皮炎,指药物的固有药理学,毒性反应不耐受等。
患者皮肤接触某些物质(包括药物)后,由于表皮发生特异性敏感作用而出现皮疹,称为接触性皮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