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重型、危重型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轻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
轻型
临床症状轻微,影像学未见肺炎表现。
普通型
具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影像学可见肺炎表现。
重型
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呼吸窘迫,呼吸频次≥ 30 次/分;
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 ≤ 93%;
动脉血氧分压(PaO?)/吸氧浓度(FiO?)≤ 300 mmHg(1 mmHg = 0。133kPa),高海拔(海拔超过1000米)地区应根据以下公式对PaO2/FiO2进行校正:PaO2/FiO2 × [大气压(mmHg)/760]。
此外,肺部影像学显示24~48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50%者,按重型管理。
危重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出现休克;
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 ICU 监护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