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疹的临床表现及确诊依据

2022-12-28 15:24:56

杨榕青 副主任医师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谈起药物性皮炎大家可能会感到有些陌生,但一说药疹大家就再熟悉不过了。虽然大家对于药疹有一定的了解,但对于其具体的临床表现就不是那么了解了。而且,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该如何确认自己就患有药疹了呢?

临床表现:

1.有用药的病史,包括内服、注射、吸入、滴入、口含、漱口、灌肠、栓剂、外用等。初次用药潜伏期长,一般7—10天才发病。如病人过去用药时就已过敏,复发病例中用药后1—2天即可发病,最短者为几分钟。

2.由外用药物引起者,全身症状不明显。由内服药物引起者,往往有轻重不一的全身症状,如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全身不适、畏寒或发热(这种“药物热”的热度高低不等),部分病例伴有内脏(如肝脏、肾脏)损害。

药疹的5个确诊依据:

1.病前有用药史;

2.有一定潜伏期;

3.发病突然,皮疹对称,泛发(固定型药疹除外)颜色鲜艳等;

4.自觉瘙痒;

5.重症伴粘膜、内脏器官及全身症状。

通过上述对于药物性皮炎的临床表现及其确诊依据的了解,我们知道了药物性皮炎主要表现在自己在过去用药时就已发生过过敏现象,这次的发生比较上次的更加严重。其次,药物性皮炎的确诊依据主要当发病突然,皮疹对称时应及时送往医院进行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