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视眼配眼镜原则

2014-07-04 22:46:31

邢秀明 主治医师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

提到配眼镜,我想,大部分人更多的想到的是近视。其实,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因为远视去配眼镜。配眼镜不仅仅可以在远视眼初期起到一定的视力矫正作用,更能帮助我们更好的视物。但是,在远视眼配眼镜也有一定的原则。

1.低度远视儿童,即远视度数在300度以下的学龄前儿童,视力正常或接近正常,无视力疲劳症状者可暂不配镜。因为许多小儿都有300度的生理性远视。有视力疲劳症状者,若戴镜后能够提高视力,则应配戴。但不一定配足,可保留50~100度。

2.中高度远视儿童,即远视度数大于300度以上者,此类儿童远近视力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大部分有视力疲劳症状。可分阶段配镜。先戴上稍低于验光所得度数的远视眼镜,待适应后再按验光结果将全部远视度数比例给予处方,配戴第二付眼镜。

3.眼球内斜的儿童,在配镜时原则上要配足远视度数。尤其是戴镜后内斜完全矫正或基本矫正且获得双眼单视功能者,即使戴镜后视力反而降低,亦要按医嘱配足度数。若戴镜后眼位暂无改观,且视力下降明显,上课时黑板也看不清,走路亦有困难,则开始时可适当戴浅一些度数的眼镜,待适应后,再重新配镜给足度数。通常情况下,初戴眼镜总会有些不舒服,一般戴2个月以上便会适应。戴镜适应后要坚持常戴忽摘,并经常检查视力,对伴有弱视者要常遮盖健眼并训练患眼,以使患者视力恢复正常。

通过对远视眼配眼镜原则的学习,我们知道,眼镜也不是随便配的。正确的配眼镜能够起到一定的矫正视力的作用。但是,如果配眼镜的方法不正确,却有可能加重远视眼的病情。这是需要大家值得注意和重视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