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型内斜视(别名:先天性内斜视,先天性婴幼儿型内斜视,婴幼儿型内斜视综合征)
婴幼儿型内斜视症状
1.6个月以内发生的恒定性内斜视可间歇出现。
2.斜视度数较大 先天性内斜视度数大,多大于或等于40△,且稳定,不受检查距离、注视眼及调节因素的影响。国外文献中Helvenston 报道133例的平均斜视度为40△,Costenbader 50例中48例(96%)、Foster 34例中17例(50%)斜视度在40△以上;von Noorden等报道斜视度平均50△~60△。国内有作者报道55例,平均斜视度为50△。
3.一般检查方法难以发现中枢神经系统异常。
4.轻度远视 戴矫正眼镜后斜视角无变化。Costenbader报道500例婴幼儿型内斜视中,近视占5.6%,轻度远视占46.2%,中度远视占41.8%,高度远视占6.4%;斜视度的大小与屈光不正的类型和程度无关。一般认为1~2岁婴儿有0~ 3.OOD的屈光不正是属于生理性的,随年龄增长,远视度逐渐减少。
5.幼儿型内斜视多为交叉注视(crossed fixation) 即注视右侧时使用左眼,注视左侧时使用右眼,表现为假性外直肌麻痹,因此很少形成弱视。如为单眼注视,可伴发弱视。Costenbader报道500例,弱视有205例占41%。因此,对此类患儿应早期治疗,方法如交替遮盖法、阿托品交替扩瞳法,使其变为交替注视。
6.眼球运动 婴幼儿型内斜视患儿可表现为外转力弱,内转过强。应排除假性外转不足及患儿不配合外展检查等。方法是:当发现外转不足时可用外转眼作注视眼,尽力引导其外转,若此时外转正常则为假性;当患儿不配合检查时,可采用“娃娃头试验”法,即在患儿双眼注视正前方的状态下,用手左右转动患儿头部,借头眼侧转观察内外直肌功能。
婴幼儿型内斜视的诊断应注意如下5点:
1.详细询问病史 对就诊年龄较大的患者,应详细询问家长患者是什么时间发生内斜视的,有无出生后患其他疾病史及家族史,幼儿时是否有照片,如有可提供参考。
2.认真检查屈光状态 中度以上远视应试戴全矫眼镜3个月,观察是否有调节因素参与。
3.详细的斜视度检查 如病史明确,斜视度数大于40△,首先考虑本病。
4.检查是否合并DVD、DHD、隐性或显性眼球震颤。
5.检查是否有斜肌功能异常、假性外直肌麻痹,必要时作娃娃头转动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