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传染病防治法》却对艾滋病患者有隔离治疗的要求。在这部法律中,艾滋病被列为乙类传染病。规定医疗防疫机构在发现艾滋病患者时,应予以隔离治疗。拒绝隔离治疗可由公交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但科学研究已经表明,艾滋病传播并不像烈性传染病那样传播的可怕,该疾病传播途径只能通过血液传播、性传播以及母婴传播这三种途径,因此采用隔离治疗没有任何预防效果,反而还会引起社会公众舆论的探讨以及加大患者的心理负担。
电影海报
前几年有一部电影名叫《最爱》,影片饰演艾滋病患者的章子怡与郭富城在因患上艾滋病而引起全村人的歧视和厌恶,甚至两个人结婚挨家挨户送喜糖也无人敢接。这也恰恰反映了当今中国社会依旧有许多人偏见、歧视艾滋病患者。而之前说的“强制隔离治疗”这种做法㛑无意中渲染了艾滋病患者的危险性,直接在法律制度上创造出一种歧视艾滋病患者的环境局面。从对艾滋病的恐惧到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恐惧,于是在一些法律明文规定“隔离治疗”的推动下,甚至在社会上出现了将所有病毒携带者都隔离在社会之外的主张。
面对这种社会上歧视与偏见,这也无意中加大感染艾滋病的风险。这样社会压力背景下只会促使艾滋病患者隐瞒实情、拒绝检查、逃避隔离、抵制教育、远走高飞,从而也不利于他们的医疗卫生保健。一些人甚至可能做出报复社会的行为,如此来看,我们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因此,在预防艾滋病的道路上,我们还需要预防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和偏见,只有宽容的社会氛围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正是这种没有歧视、没有对自由的限制、没有对人格的侮辱的环境下,艾滋病患者依旧与常人一样工作和生活。依旧可以自主决定如何度过自己的余生,而社会必须要做好理解、尊重,而不是歧视、追捕、控制,患者不必再四处躲藏,而是积极主动去进行医学上的治疗,改善自己健康状况,这样才会能够更大控制艾滋病的继续蔓延,才能更好预防艾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