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脑瘫二级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需要在特定情况下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处理民事事务,但也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和能力,由法院或者有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判断和决定。
原因如下:
1.脑瘫二级是一种神经系统疾病,其病情严重程度不同,但通常表现为肢体运动障碍、智力障碍等,对其理解和判断能力会有一定影响。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为了保护这类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其在处理民事事务时受到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具体情况下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处理民事事务,这可以保障他们的权益和利益。
4.但是,对于脑瘫二级这类人,其实际情况和能力也需要考虑,如果其能够独立处理某些民事事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判断和决定,给予其相应的民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