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 21岁 2016-02-10 05:08:46
全部症状:到底哪些职业对白斑病有危害呢?洛阳白癜风专科医院哪家好?洛阳驻地郑州白癜风炮院专科诊治中心hnfkbyy,白斑病治疗为什么在现今这么的困难呢?人们经常说和患者自身职业有一定的关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职业和白斑病之间有一定关系?真的吗?这种说法对的话,那么到底哪些职业对白斑病有确切的危害呢?又具体会造成什么样的危害呢?发病时间及原因:皮肤过敏感染治疗情况:无
职业中毒
发生在接触生产性毒物的工人中。最常见的有铅、汞、锰、苯、有机磷农药、一氧化碳、三硝基甲苯、砷、磷等中毒。中毒者一般常有头痛、头晕、乏力、睡眠障碍、食欲减退等神经衰弱症状。短时间接触高浓度毒物引起的急性中毒,症状出现迅速,严重者意识丧失,甚至死亡。长期接触低浓度毒物者,可出现慢性中毒,症状发生比较缓慢而轻微,常与一般不适相混淆,易被忽视。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病情加重时才被发现。因毒物作用特点不同,出现的症状、体征、发病规律、化验检查的改变均不同。侵犯造血器官的毒物(如苯)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贫血、出血症状,严重时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或白血病;铅可抑制血色素合成中卟啉代谢通路中的巯基酶活性,而引起低血色素贫血。苯胺、亚硝酸盐、氮氧化合物可引致高铁血红蛋白形成,使血红蛋白失去带氧能力,造成组织缺氧,皮肤粘膜出现青紫。一氧化碳易与血红蛋白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失去带氧能力,还妨碍氧和血红蛋白的解离,导致组织缺氧,中毒者皮肤粘膜呈樱桃红色。侵犯神经系统的毒物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物、苯、汽油等引起严重急性中毒时,可致电击样昏倒;慢性中毒者多出现神经衰弱症状。铅、汞、锰
病情分析: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中国职业病呈现五大特点,分别是:
1,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
2,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严重;
3,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
4,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危害往往被忽视;
5,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影响长远.
按照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
职业病的检查:
这个要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来定夺检查事项为好。
一、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三、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四、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五、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六、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以上是对“职业危害因素和非职业危害因素有哪些?”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