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药监局2013年第三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怡成纯冬虫夏草菌丝体胶囊上黑榜
为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广东省食药监局对在2013年3月期间监测发现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进行汇总,现予以公告。
广告中标示名称:虫草胶囊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怡成纯冬虫夏草菌丝体胶囊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未标示(卫食健字(1997)第276号)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京食健广审(文)第2012110260号
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北京怡成生物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媒体:南方都市报 新快报
刊播时间:2013-3-2
相关链接:严重违法广告案例分析——虫草胶囊(怡成纯冬虫夏草菌丝体胶囊)
信息来源: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我局在监测媒体广告中发现,保健食品“虫草胶囊(怡成纯冬虫夏草菌丝体胶囊)”发布的广告含有以下涉嫌严重违法情形:1、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2、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保证;3、擅自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的范围。涉嫌违法内容详见标注处,该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已被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在此我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械及保健食品时,请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的功能主治和功效,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谨防虚假违法广告的欺骗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