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局2012年第四期典型违法广告公告 “霍氏小药丸”上黑榜
近期,在河南省工商局对省会主要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的监测中,发现部分广告发布严重违法违规,现将典型违法广告公告如下:
5、“霍氏小药丸”药品广告,未标明药品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含有“无毒副作用”等内容,称“2疗程不复发”,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并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疗效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相关链接:云南工商:白大夫、霍氏小药丸等广告涉嫌违法
2012年6月,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省属电视、广播、平面16家主流媒体广告进行了监测,监测到广告20140条/次,查出涉嫌违法广告336条/次,违法率1.67%。
以下是监测到的部分涉嫌严重违法广告:
12 药品 霍氏小药丸 专题报道形式、使用不科学功效断言(患者吃下它一月听清、听力提升60多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