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局通报52个违法广告 中山医科大学《家庭医生》医学整形美容医院上黑榜
广东省工商局近日将2012年上半年查处的被有关单位通报、公告以及群众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省属及10个地市的15个媒体发布的52个严重违法药品、医疗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以及消毒用品广告予以公告。
27.“中山医科大学《家庭医生》医学整形美容医院”医疗广告。广告中出现了“神秘减肥术令科学界惊慌”等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发布媒体:南方都市报、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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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志愿者白杨2010-11-06添加为深入整治广告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现将2009年下半年发布于《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新快报》、《广州日报》、《信息时报》、《老人报》、《晶报》、《江门日报》、《珠江商报》、《阳江日报》、广州电台、饶平县广播电视台、郁南县广播电视台的部分严重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公告如下:其中:“中山医科大学《家庭医生》医学整形美容医院”医疗广告。广告中出现了“内窥镜微创隆胸——三维感观自然逼真”、“奥美定注射隆胸——免费取出”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的内容。该医疗广告擅自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内容,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七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