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药监局通报2012年第4期违法药品广告 广东恒诚制药有限公司寒喘丸上黑榜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湖南省2012年第4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根据公告,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提交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56条违法药品广告,查询请上药品价格315网。
违法药品广告公告(〔2012〕第4期)
广告中标示名称:寒喘丸
通用名称:寒喘丸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701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
生产企业名称:广东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桑植县影视娱乐频道
违法广告刊播时间:2012.07.31
违法广告次数:1
违法原因:处方药违反规定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严重夸大产品功效,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疗效作证明。
相关链接:寒喘丸的违法广告您别信!
阳光志愿者沫沫2008-07-14添加药品名称是寒喘丸,标示的广告发布者名称是未标示,药品生产企业是广东恒诚制药有限公司,广告批准文号是无,刊播媒介名称是本溪电台新闻综合台,刊播时间是39143,次数是1,违法原因是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