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药监局通报2012年第4期违法药品广告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风佩克上黑榜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湖南省2012年第4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根据公告,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提交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56条违法药品广告,查询请上药品价格315网。
违法药品广告公告(〔2012〕第4期)
广告中标示名称:风佩克
通用名称:止痛风湿丸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4535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
生产企业名称: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桃源生活频道
违法广告刊播时间:2012.8.20
违法广告次数:1
违法原因:处方药违反规定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严重夸大产品功效,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疗效作证明。
相关链接:旺安止痛风湿丸在滨海电视台发违法广告被查处
阳光志愿者苹果*2008-05-08添加药品名称是旺安止痛风湿丸,广告中未标示广告发布者名称,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是吉林西安药业有限公司,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刊播媒介名称是滨海电视台,刊播时间未标示,违法原因是未经审批,处理部门是盐城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结果是移送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