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七批违法药品广告沈阳康达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熊胆救心丸(清宫金丹)上黑榜
信息来源: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发布时间:2012-08-07
序号12
标示药品名称熊胆救心丸(清宫金丹)
广告主沈阳康达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广告标示的销售药店0531-55550228、0531-55550229
违法、违规问题 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的内容,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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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所发布的广告严重违法,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7日叫停了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梅养胃颗粒、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羊藿三七片、沈阳康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熊胆救心丸等三种药品在济南的销售。
济南市药监局27日发布通告称,根据对媒体药品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这三种药品广告均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内容存在任意夸大药品功能主治、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利用专家患者名义作证明的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济南市药监局决定暂停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梅养胃颗粒、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羊藿三七片、沈阳康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熊胆救心丸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销售,并要求济南市各药品经营企业即日起立即停止以上三种药品的销售。
济南市药监局同时责令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沈阳康达制药有限公司在原媒体和时段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
据悉,济南市药监局将对这些药品进行抽样检验,根据检验结果,依法作出是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