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广播电台见利忘义,竟然为海中金茸地益肾胶囊违法广告
阳光志愿者白杨2011-01-19添加
2009年8月,九江市人民广播电台在节目中发布“海中金茸地益肾胶囊”和“旺要锁阳固精丸”,宣传该药品具有壮阳功效,可改善男人生殖器,能能使夫妻性生活更美满等,且使用患者形象现场做宣传。九江市工商局责令其停止,没收广告费,并予以行政处罚。
关于对茸地益肾胶囊等五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000042021/2011-1349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入库日期:2011-03-03
发文日期:2010-11-29 文 号:武食药监文[2010]127号
各分局、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确保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在我市武汉晚报、武汉晨报、长江商报、长江日报、武汉人民广播电台发布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任意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含有治愈率等综合评价的内容的茸地益肾胶囊(生产企业: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颅痛宁颗粒(生产企业: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长春益寿膏(生产企业:江苏七〇七天然制药有限公司)、胃肠健胶囊(生产企业:湖南敬和堂制药有限公司)、茸杞补肾健脾茶(生产企业: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五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见附件),采取以下行政强制措施:
一、 暂停上述药品在武汉市行政辖区内的销售,请各分局监督落实;
二、 由武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上述药品的抽验;
三、 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原广告发布媒体相同版面,按照市局《关于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发布更正启事不得少于2次;
四、 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按要求发布更正启事后,应向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申请、发布更正启事的媒体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