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2012年第2期)牙白金牌牙白金上榜
序号 1
广告中标示名称 牙白金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 牙白金牌牙白金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 无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 无
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 无
发布媒体 鲁中晨报
刊播时间 2012-1-10
次数 1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涉及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广告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智对待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不要受虚假广告误导。
链接:平糖一号胶囊、牙白金违法宣传被查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监测下列商品、服务宣传属于违法广告。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大众健康,现予警示。请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谨慎选择。请广告代理公司、媒体加强广告审查,停止代理、发布违法广告。我局对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云南省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名称类别违法内容
平糖一号胶囊食品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用语(治疗糖尿病)
牙白金食品消费者名义作证明
违法广告点评——牙白金
广告中宣传:“牙白金是我国首个按照国际牙齿健康金标准研发的高科技产品”、“国际牙医学会首席专家指出,牙白金的研制成功,使广大牙病患者不拔牙、不吃药,嚼嚼牙白金,就能轻轻松松解决各类顽固性牙病”、“在嚼了牙白金后,1分钟就能止牙疼,3天改善牙龈,30天牙齿变坚固,市场验证有效率达到98%以上”、“淮南矿业集团韩工程师……”、“曹阿姨……”等内容,使用绝对化用语,任意夸大产品功能,利用专家和消费者名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断言、保证。(武汉晨报,2010年6月18日,A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