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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味龙胆花丸广告严重违法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

发布时间:2013-04-02 10:33:46
查看十五味龙胆花丸价格和供货商联系方式请点这里:15个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广告被曝光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今年2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监测抽查显示,“十五味龙胆花丸”药品广告等15个广告严重违法。工商部门表示,将依法查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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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个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广告被曝光
  

  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今年2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监测抽查显示,“十五味龙胆花丸”药品广告等15个广告严重违法。工商部门表示,将依法查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同时,加强跟踪监测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其他媒体发布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

  ——十五味龙胆花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媒体:景德镇二套(江西)。

  刻除根也叫十五味龙胆花丸,违法宣传上了药监局黑名单
  

  阳光志愿者除恶务尽2011-05-19添加
  广告中标示名称是刻除根,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是十五味龙胆花丸,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20063494,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是未标示,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是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媒体是泰安电视台图文频道,刊播时间是2010-10-09至2010-10-17,次数是9。

  法药品广告案例一:“藏克”十五味龙胆花丸
  

  案情:2007年10月27日,在《海南特区报》第9版上刊登的青海琦鹰汉藏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十五味龙胆花丸药品广告,其广告批准文号:青药广审(文)第2007010024号。该广告广告词宣称,服用“藏克”1-3盒,即可得到有效治疗。

  点评:该药品广告存在以下违法内容

  1、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广告宣称服用3-10天,患者咳嗽、气喘、憋闷就有明显的好转,服用10-15天会感到呼吸顺畅、咳嗽、哮喘几乎消失,服用3个疗程几十年的老毛病就不见了,并宣称止咳平喘当天见效。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第十条;

  2、广告利用三个患者以自述形式夸大使用药品疗效;

  3、作为非处方药广告,该药品广告没有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4、篡改广告审批内容。详看审批件及广告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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