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2年第二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的通知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十味乳香散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广告法》,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整顿药品广告发布秩序,我局对省直有关媒体药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近期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予以公告,请你们加强对这些广告在本辖区媒体发布行为的监督,发现违法、违规发布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序号 7
广告中标示名称 十味乳香散
通用名称 十味乳香散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3288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 藏药广审(文)第2011090099号
生产企业名称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 东方今报;
违法广告刊播时间 2012.02.18A20;
违法广告的次数 1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十味乳香散违法吹嘘处方药被查处
广告中标示名称是十味乳香散,产品类别是处方药,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是十味乳香散,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20023288,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是未标示,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是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所在辖区是西藏自治区,广告中标示经营企业名称是未标示,广告中标示企业名称是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媒体是扬子晚报,刊播时间是,违法程度是严重违规,违法原因是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宣传,处理结果是移交同级工商,总次数是1。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十味乳香散在南京晨报上做违法广告被查处
阳光志愿者三叶草2011-07-05添加广告中标示名称是十味乳香散,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是十味乳香散,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20023288,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是无,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是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媒体是南京晨报,刊播时间是,总次数是1。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公司十三味菥冥丸、十味乳香散欺骗患者!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停止发布"十三味菥冥丸、十味乳香散"等品种违法药品广告的函,西藏神猴药业有限公司十三味菥冥丸、十味乳香散欺骗患者被曝光!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发布"十三味菥冥丸、十味乳香散"等品种违法药品广告的函
皖食药监市函〔2009〕59号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公司:2009年2月,你公司生产销售的药品“十三味菥冥丸(国药准字Z54020036号)、十味乳香散(国药准字Z20023288号)、二十五味珍珠丸(国药准字Z54020044号)、二十五味珊瑚丸(国药准字Z54020038号)”多次在我省报纸《益寿文摘》上刊登虚假违法广告。经核实,上述四种药品均系处方药,按照法律规定,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且广告内容擅自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现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发布“十三味菥冥丸、十味乳香散、二十五味珍珠丸、二十五味珊瑚丸”违法药品广告,若继续违法发布,我局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上述四种药品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