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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久铭药业唐康1号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

通化久铭药业唐康1号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 发布时间:2013-02-16 10:33:46
海南暂停销售唐康1号、亿可清等5种药品海南暂停销售5种违法广告药品日前,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作出决定,对5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在海南省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这5种违法广告药品为:乐邦龟蛇酒(标示生产单位:湖南乐邦制药有限公司,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677)、延生护宝茶(标示生产单位:沈阳

  海南暂停销售唐康1号、亿可清等5种药品
  
  海南暂停销售5种违法广告药品

  日前,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作出决定,对5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暂停在海南省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这5种违法广告药品为:乐邦龟蛇酒(标示生产单位:湖南乐邦制药有限公司,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677)、延生护宝茶(标示生产单位: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346)、亿可清(标示生产单位:吉林益民堂制药有限公司,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3991)、耆鹿逐痹口服液(标示生产单位:沈阳同联药业有限公司,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20055)、唐康1号(标示生产单位:通化久铭药业有限公司,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4285)。

  海南省局要求,相关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应在原发布媒体及省内主流平面媒体刊登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并在更正启事发布后,及时向该局提交发布更正启事的相关材料(报纸原件、音像光盘等)。(记者贺澜起)

  通化久铭药业有限公司唐康1号违法宣传欺骗消费者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对2010年36个违法药品广告品种实施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

  据悉,2010年9月15日、11月12日、12月7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发布了2010年第5期、第6期、第7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公告发布后,部分药品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采取任何整改措施。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调经至宝丸等36个药品品种,实施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

  这些违法药品广告品种为:

  药品名称广告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刊播媒体违法内容

  甘露消渴胶囊唐康1号通化久铭药业有限公司春城晚报、生活新报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云南通报违法药品广告名单涉及曲美、唐康1号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9日发布2010年第5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5至6月份监测发现的17个在云南省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名单予以公告。

  从违法药品广告名单中发现,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的“调经至宝丸”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生产企业:陕西康惠制药有限公司)的“邦哥西帕依麦孜彼子片”广告,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的“曲美”广告,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山西仁源堂药业有限公司的“祺笑肤痒颗粒”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通化久铭药业有限公司的“唐康1号”广告,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有关药品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应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主动接受刊播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在原刊播媒体发布更正启示,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整改承诺。

  省局信息中心、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对违法广告的监测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负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对公告后仍继续发布违法广告或1个月内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及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违法广告品种在全省的销售。

  9
  甘露消渴胶囊
  唐康1号
  未标示
  通化久铭药业有限公司
  春城晚报

  生活新报
  2010.05—02、06、09、16、20、23
  2010.06—06、13、20、27
  2010.06—23、29
  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四条、第十条第一款,《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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