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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火泰森胶囊冒充药品销售被查处

红火泰森胶囊冒充药品销售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2-11-06 10:33:46
宣称“每天只花一块五毛钱,轻松治疗前列腺;每天只花一块五毛钱,夫妻生活更美满。”的红火泰森胶囊保健食品,在广西合浦大街上涉嫌进行虚假宣传被工商执法人员当场识破。近日,合浦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合浦县城的印刷品广告进行监测时,发现一男子在该县主要街道店铺和住宅区散发红火泰森胶囊保健食品的单页印刷品广告

  宣称“每天只花一块五毛钱,轻松治疗前列腺;每天只花一块五毛钱,夫妻生活更美满。”的红火泰森胶囊保健食品,在广西合浦大街上涉嫌进行虚假宣传被工商执法人员当场识破。

  近日,合浦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合浦县城的印刷品广告进行监测时,发现一男子在该县主要街道店铺和住宅区散发红火泰森胶囊保健食品的单页印刷品广告。该宣传单上郑重承诺:服用三日无效,厂家退货、退款。宣传单还列出了来自权威机构的阳痿早泄、前列腺疾病、神经衰弱顽固性失眠、腰膝酸软等疾病使用红火胶囊前后症状对照表,而服用一定疗程后的结果均为“治愈”。更为吸引消费者的是红火泰森胶囊的性价比——“每天只花一块五毛钱,轻松治疗前列腺;每天只花一块五毛钱,夫妻生活更美满。”

  据了解,红火泰森胶囊的推销者为了增加该产品的销售量,制作了2000份单页印刷品广告,在合浦县城三鸟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散发。该广告涉嫌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疗效,宣传改善和治疗多种疾病的作用,且未发布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属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工商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男子停止虚假宣传,并进行立案查处。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的治疗作用。保健食品广告一定要先看是否有“批准文号”,广告宣传内容是否与产品说明书一致,另外保健食品宣传疗效、产品宣传治疗和改善性功能障碍等均属违法行为,消费者在使用和购买药品、保健品以及接受医疗服务时要认清广告的真实性。

链接: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的思考

  近年来,在药品市场监管过程中,经常发现某些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以及消毒产品等冒充药品以欺骗、误导消费者,而且这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

  此类产品与药品的主要相似之处有:一是形似。大多采用片剂、散剂、胶囊、口服液、外用贴等药品常用剂型。
 
  在外包装、内包装上与药品几乎一模一样(包括图案及颜色),并且同样标明规格、用法及用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等,一眼看去就是药品。二是名似。有的产品名称用的就是药品的通用名称或近音、谐音等。如甘草片、健胃消食片、蜜炼川贝枇杷膏、多种维生素等等。三是功能似。有的公开宣传疗效,标明适应症、用法、用量等。如“食字号”的“慢咽舒宁”就标示用于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咽喉发干等疾病。四是生产厂家似。包装上标示某某“制药”、“药业”、“生物制剂”、“医药生物科技”、“医药生物工程”等带有“药”字样的企业名称。

  利益驱使,招摇上市

  避重就轻,另觅他途。药品审批程序多、要求严,如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性试验结果等,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完成试验并通过审批后才可发给新药证书。获得药品批准文号后,必须由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正是由于药品研制过程中时间长、标准严、试验多、资金量大等因素,使得一些原本准备申请药品的或未经过审批的药品另投其它途径,改为走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用品及食品类路线,这样不但容易批准,而且环节少、标准低、资金少、时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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