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广告法出台之后很多企业的商品宣传就发了丑,虽说广告法有些苛刻了但是对于整治一些不法产品来说还是很有效果的,前不久武汉市食药监将三种药品、一种医疗器械下架就是因为其违反了广告法!
这四种药械分别为:安阳路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益身灵丸”、陕西中医学院制药厂生产的“大风丸”、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明目二十五味丸”、深圳市百年康保健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腕式电子血压计”。
武汉食药监局介绍,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明目二十五味丸”,不但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还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并有对功效的不科学的断言和保证,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嫌疑,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的要求。
医药企业在做广告时千万注意不要刻意过分宣传,尤其是在药效以及医疗器械的作用上,这个关系到患者的健康跟信任,切不可以误导欺骗消费者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