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痛应该如何诊断?

2013-04-01 20:31:52

人们通常可以指出疼痛的部位和程度,但要准确说明其性质则较为困难。人们通常是 用比拟的方法来描述,如诉说刺痛、灼痛、跳痛、钝痛或绞痛。疼痛可以引起逃避、诉痛、啼哭、叫喊等躯体行为,也可伴有血压升高、心跳加快和瞳孔扩大等生理反应,但这些均非为疼痛所特有。疼痛作为感觉活动,可用测痛计进行测量。身体可认知的最低疼痛体验称为痛阈,其数值因年龄、性别、职业及测定部位而异。疼痛作为主观感受,没有任何一种神经生理学或神经化学的变化,可以视为判断疼痛特别是慢性痛的有无或强弱的特异指征。疼痛的诊断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患者的主诉。根据痛源所在部位可将疼痛分为头痛、胸痛、腹痛和腰背痛等。但有的内脏疾病刺激由内脏感受器接受,由交感神经纤维传入,经交感总干、交通支进入脊神经后根及脊髓后角感觉细胞、相应该节段的皮肤出现疼痛,亦即疼痛部位不在痛源处而在距离真实痛源相当远的体表区域,这种疼痛称为牵涉痛,如心绞痛的疼痛常放散到左肩、臂和腕。根据疼痛出现的系统,可将疼痛分为皮肤痛、神经痛等,其中中枢神经结构损害引起的疼痛称为中枢性疼痛。根据出现的时程和程度,疼痛亦可分为急性痛、慢性痛和轻、中、重痛等。根据引起疼痛的原因可区分出炎症痛、癌痛等。有的截肢患者,甚至先天缺肢畸形的患者仍可感到自己不复存在的或根本未曾有过的肢体的疼痛,这称为幼肢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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