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灼性疼痛应该如何诊断?

2013-04-01 20:33:28

临床表现:

50%患者发生在伤后24小时内起病,其余发生在伤后1个月内,少数在伤后2个月后发病。表现持续性烧灼样疼痛,或不定型刺痛或刀割样疼痛。

疼痛部位不一定明确。一般在神经的末梢部。受伤的肢痛皮肤几乎都有过敏现象,不敢与任何物体接触,不慎碰撞,即使很轻,也可令疼痛加剧。喧哗、光亮会使疼痛升级,突起的关门声、金属坠地声、楼板脚步声、甚至报纸的翻动声或微风吹拂都可诱起剧痛。病人本人不敢高声讲话、畏光,阳光照射和情绪激动可加重病情。剧烈疼痛时,可见患者坐卧不安,周身出汗,瞳孔散大。患者皮肤可表现为潮红、温度增高,有时可表现为湿冷、多汗、青紫、营养障碍、毛发脱落、趾甲畸变和骨质疏松。

1、本病通常在损伤后1~2周内发病。

2、以指(趾)端和手(足)掌部的一种难以忍受的持续性烧灼样剧痛为主,疼痛的范围较广泛,但一般以受损神经支配区较显著。患肢特别敏感,任何情绪、精神因素和外界轻微刺激均可促使疼痛加剧,影响病人的正常休息和进食为了减轻疼痛,病人常拒绝医生的检查,不愿与外界接触,喜将患肢浸泡于凉水之中或用冷毛巾包裹,患肢苍白或发绀,温度降低,皮肤光滑变薄,出汗增多,指(趾)甲变弯增厚,汗毛脱落,有时还可出现疱疹。

3、病人极为痛苦恐惧、紧张,常有躁动不安情绪不稳、易激惹。如病程较长可出现肌萎缩肢体挛缩、关节强直和骨质疏松等失用性改变。

4、发病情况:男女之比为5∶1,以20~40岁多见(小儿极少)。好发部位依次为臂丛神经,坐骨神经,正中神经,胫神经,指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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