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受虐癖容易与哪些症状混淆?

2013-04-02 17:17:30

强迫性神经症性受虐癖:行为是减少紧张和内疚。在受虐行为之后会有羞耻和内疚感,并试图控制冲动。但过后又不断地重复上述行为。

精神病理性受虐癖:他们只是将疼痛或生命受到威胁的过程看成是自己性兴奋的来源。他们要继续寻求性高潮。为此不惜受到痛苦或凌辱,这也经常与施虐相联系。

女性受虐症包括两种情况:

A.使用捆绑等受虐方法,是为了减少对性行为的内疚感,这种方法在心理上使她们成了无助的受害者。

B.寻求暴力的性伴侣,这种观念来源于暴力的、破碎的童年家庭生活,也可能是第一个性伴侣是施虐者,将她训练成为受虐者。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ccmd-2r)提出的性施虐与性受虐癖诊断标准是:

1、符合性变态的诊断标准。

2、以虐待行为作为满足性欲的主要途径,可表现为丝袜捆绑、疼痛和侮辱等,甚至可引起伤残和死亡。提供这种行为者为性施虐癖。以接受虐待行为来达到性兴奋者为性受虐癖。可单独出现。性施虐者的配偶不一定是性受虐者,反之亦然。亦可双方均有此癖。

3、此种性行为障碍至少存在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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