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1 20:46:32
躁狂与昏睡交替的鉴别诊断:
1、躁狂:狂乱不安,手足躁扰,是神志失常的一种证侯。
2、产褥期躁狂状态:产褥期躁狂状态:产后1~2周发病。表现为少眠、兴奋多语、好动、唱歌、情绪高涨、好夸耀自己、昼夜忙碌不停、精力充沛、记忆增强、自我感觉良好。躁狂状态镇静后可发展为抑郁状态,故又称为躁郁状态。
3、昏睡:有意识障碍的运动和言语抑制称为昏睡或昏迷。
4、癔症:癔症一词的原有注释为“心意病也”,也称为歇斯底里,是一种较常见的精神病,。目前认为癔症患者多具有易受暗示性,喜夸张,感情用事和高度自我中心等性格特点,常由于精神因素或不良暗示引起发病。可呈现各种不同的临床症状,如感觉和运动功能有障碍,内脏器官和植物神经功能失调以及精神异常。这类症状无器质性损害的基础,它可因暗示而产生,也可因暗示而改变或消失。癔症是在各科临床上较为常见的一类神经症,但近年来发病有所减少。在综合医院的心理咨询门诊中,本病也较少见,仅占全部咨询病例的0.3%。
5、神经症:神经官能症又称神经症、精神症,是一组非精神病功能性障碍。其共同特征是:是一组心因性障碍,人格因素、心理社会因素是致病主要因素,但非应激障碍,是一组机能障碍,障碍性质属功能性非器质性;具有精神和躯体两方面症状;具有一定的人格特质基础但非人格障碍;各亚型有其特征性的临床相;神经症是可逆的,外因压力大时加重,反之症状减轻或消失;社会功能相对良好,自制力充分。
狂犬病整个病程3~5天,极少超过10天。极少见”麻痹型”病例,后者以高热、进行性麻痹为主,终至衰竭死亡,全病程约8~9天。
已属发作阶段的病例,根据患者过去有被狂犬或可疑狂犬或猫、狼、狐等动物咬伤史,诊断即可初步成立,如能了解被咬伤情况及该动物的健康状况,则对诊断本病更有价值。如不能确定咬人的犬或猫是否患狂犬病,应将动物关在笼内饲养,如动物在7~10天内不发病,则一般可排除动物有狂犬病。患者出现典型的临床症状如兴奋、狂躁、恐水、怕风、咽喉肌痉挛、大量流涎、瘫痪等,即可作出狂犬病的临床诊断。对症状不明显者特别注意有无”三怕”(怕水声、光、风)现象,必要时用扇风、倒水和亮灯试验,狂躁症状不明显应注意咽肌水肿和毛发竖立现象。如生前免疫学抗原、抗体的检测阳性,死后脑组织动物接种及神经元胞质中发现内氏小体则可确诊。
临床表现:
潜伏期长短不一,4天~19年,绝大多数在1年以内。影响潜伏期的因素为年龄(儿童较短)、伤口部位(头面部发病早)、伤口性质(深咬伤较短)和入侵病毒的数量、毒力及宿主防御机制等。典型临床经过可分为3期。
1.前驱期 1~4天,常有低热、头痛、乏力、咽痛、腹痛、烦躁等。继之对强光、高声等刺激敏感而有咽喉紧迫感,进食时咽喉肌轻度痉挛,但尚能吞咽。约80%的病人伤口局部及其神经通路上有放射性疼痛、麻木、痒及感觉异常。
2.兴奋期 反射性咽喉痉挛逐渐加重,每当饮水,甚至听到讲水,看到水及咽水动作,或风、光、声、烟刺激也会引起咽喉部严重痉挛,出现典型的恐水症。常伴呼吸肌痉挛而发生呼吸困难,全身肌张力高,颈部强硬。常出现躁狂与昏睡交替。发作时暴躁异常;发作间歇期则较安静,语言清晰。由于交感神经亢进,有大汗、心率增快、血压升高、瞳孔扩大、唾液分泌增加等表现。病人可高热39~40℃,神志大多清晰,部分病人有精神失常,可在发作中死于呼吸衰竭或循环衰竭。本期持续约1~3天。
3.麻痹期 痉挛减少或停止,病人渐安静,逐步发生全身弛缓性瘫痪,尤以肢体软瘫多见。感觉减退,反射消失,呼吸变慢而不齐,心搏微弱,血压下降,神志不清,最终因呼吸麻痹和循环衰竭而死亡。本期持续约6~18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