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01
健康咨询描述:尊敬的专家你好,由于家里养狗的缘故,我已经于今年的10月10日,10月17日,并按计划将于11月8日在医院犬伤科预防性的注射三针狂犬疫苗.不巧10月26日被狗牙扎了一个针眼大的伤口,出血,在简单处理伤口后(挤血,冲洗)我去了同一家医院的急诊可进行专业处理(该医院的犬伤科下班了).在说明我已经预防性的打过两针疫苗后,急诊医生让我在当日又打了一针疫苗(但没有打血清),并嘱咐我3天后,即10月29日去犬伤科再打一针.按急症医嘱,我10月29日去了犬伤科,可是犬伤科医生说不用打了,还表示10月26日的那一针也用不着打,只是叫我按原来的安排把在11月8日把三针中的最后一针打掉,至于10月26日"多"打的那一针,"打了就算了".我担心10月26日的那一针会对其他三针的免疫效果产生不利影响,专家您看会吗?另外,犬伤科医生发现给我多开了一针的费用,就让我11月8日打完针后,于11月23日或23日后的两个礼拜之内(23日我去不了医院)再打一针,理由是被狗咬了,多一针保险.专家,您看我这种情况10月10日,17日的两针(暴露前预防两针),10月26日(暴露当天的一针),11月8日(按原来三针计划中的一针),11月23日或其后的两个礼拜之内(多半是由于开错针剂,加上被狗咬了而多加的一针)这五针显然不是按照0,3,7,14,28的规律打的,也破坏了0,7,28的三针规律,能不能起到保护的作用,会不会有副作用呢?还有,我要是再被狗咬该怎么处理?最后是明年的预防性注射该怎么打?(是明年的11月8日还是23日再打一针?)问题比较多,麻烦您了.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