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4 4人回答
性别:男年龄:65岁
健康咨询描述:暂未发现明显不适
发病时间:不太清楚,前一月化验结果得知,可能有好几年了
化验检查结果:
曾经的治疗情况和效果:正在注射长效青霉素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治疗情况以及治疗后如何复查
满意答案
病情分析:
仔细看过了你描述的这种情况,如果查梅毒特异性抗体阳性的话,可以确诊梅毒,但是是否需要治疗,要看梅毒滴度。一般来说,打长效青霉素针治疗梅毒效果不错。
其他答案 (3)
病情分析: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
指导意见:
强调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临床和实验室随访, 性伙伴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全愈并去除传染性,多数正规治疗的病人,6个月后USR,RPR或VDRL试验转成阴性或滴度显著降低, 如抗体滴度再升高,应是血清性复发.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不会自然修复,为后遗症.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首选药物. 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 红霉素等. 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 (Jarish-Herxheimer Reaction,J-HR),可由小剂量开始加以防止. 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末次复查包括检查脑脊液.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生活护理:
凡确诊为梅毒者,治疗前最好做定量试验.两次定量试验滴度变化相差2个稀释度以上时,才可判定滴度下降.梅毒患者在经过正规治疗以后,头三个月应当每月复查一次RPR的滴度,以后的可改为每三个月复查一次RPR,第二年每三个月或每半年复查一次RPR,以观察比较当次与前几次的RPR滴度变化的情况.因此,梅毒患者治疗后的随访观察一般在两年的时间.如果每次检测的RPR的滴度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说明抗梅治疗是有效的.如果连续三次到四次检测的结果都是阴性,则可以认为该患者的梅毒已经治愈.
病情分析:
你好,不要过于担心,梅毒是比较好治疗的!
指导意见:
梅毒的话一般采用强效青霉素120万单位*2注射双臀,每周一次连续三周,青霉素过敏者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15~30天 或强力霉素 100mg/次 2次/天 口服 15天.
生活护理:
梅毒患者在经过正规治疗以后,头三个月应当每月复查一次RPR的滴度,以后的可改为每三个月复查一次RPR,第二年每三个月或每半年复查一次RPR,以观察比较当次与前几次的RPR滴度变化的情况,转阴即治愈!
病情分析:
梅毒的治疗强调早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临床和实验室随访, 性伙伴同查同治.一旦发现梅毒就要及早去正规专业的医院治疗
指导意见:
梅毒是一种古老的性传播疾病,人类在同梅毒作斗争的过程中积累了许多经验,偿试过许多治疗方法,在我国古代早有用汞剂治疗梅毒的记载.把治疗梅毒从汞剂到青霉素使用,分成三个发展时期:
(一) 汞剂治疗时期(1497~1907):Widmann首先用汞剂治疗梅毒,取得了很好的疗效,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反复改进剂型和用法,为当时唯一有效的治疗梅毒药物.当时多用肌肉注射法,常用汞剂有①水溶汞剂,如20%二氰化汞,20%二氯化汞(升汞);②汞油悬液,如10%水杨酸汞油悬液;③汞软膏,含50%汞,通过外擦经皮肤吸收.汞有抑制梅毒螺旋体的作用,但毒性较大,现已不用.在此时期内,开始用碘治疗梅毒,碘剂多为5%-10%碘化钾溶液,每日碘化钾剂量为1-3克或更多,碘剂不能杀灭螺旋体,只有消散肉芽肿的作用,常用于三期梅毒树胶肿.其使用是促进毛细血管的渗透作用,及减低血中的抗胰蛋白酶而增强炎症病灶中胰蛋白酶的溶解纤维组织作用.碘剂在过去只能作晚期梅毒的辅助药物.
(二) 砷剂治疗时期(1907-1943),1907年Ehrlich创制三价砷,阿斯凡拉明(即606),Ehrilich又于1912年研制成新阿斯凡拉明(即914).后有硫914,氧化砷,五价砷剂如醋酰胺砷等,砷剂可杀灭梅毒螺旋体及其它螺旋体.以后又出现了铋剂治疗梅毒.当时以硝酸铋粉为代表,铋剂治疗梅毒的疗效优于汞剂.
(三) 青霉素治疗时期(1943~ 至今 )从1943年Mahoney,Arnold及Harris开始用青霉素治疗梅毒,开创了梅毒治疗的新时代.青霉素治疗梅毒,有强烈的抑制梅毒螺旋体的作用,治疗早期梅毒可于16小时后即杀死梅毒螺旋体的绝大多数,皮肤损害迅速消退,相继血清反应转阴.在长期应用中发现青霉素治疗梅毒疗效快,副使用小,杀灭螺旋体彻底,是理想的治疗梅毒药物.而且至今未发现梅毒螺旋体对青霉素有抗药性.50年代开始又引入其他抗生素治疗梅毒.
二,抗生素治疗:
自青霉素应用以后,上述汞剂,碘剂,砷剂,铋剂等治疗梅毒的药物就开始逐渐被淘汰了.目前青霉素是现代最好的首选治疗梅毒的药物.因为梅毒对青霉素非常敏感,梅毒螺旋体复制时间为30-33小时,一致认为血清浓度在0.032IU/ml就可杀死螺旋体,但这血清浓度必须保持至少7-10天,不能降低.
梅毒的青霉素治疗方案(参考世界卫生组织(1981)性病专家委员会提出的梅毒治疗指导原则).
(一) 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和病期不足两年的潜伏梅毒患者,可给予青霉素肌肉注射,每侧臀部120万单位,共240万单位,只注射一次.亦可肌肉注射普鲁卡因青霉素G混悬液,每日一次,共10天,总量600万单位.治疗后一年内,应用两次临床及血清学检查.为了消灭传染源不仅对早期梅毒患者应予以充足的治疗,对于其性接触者,也应全部予以检查及治疗.
(二) 晚期梅毒:包括有三期皮肤,粘膜,骨损害等患者,病期在两年以上的潜伏梅毒,心血管梅毒和神经梅毒等.对于良性晚期梅毒(血管,粘膜及骨等)可予以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肉注射,每日一次,每次60万单位,共15次,总剂量900万单位.或用苄星青霉素每周肌肉注射一次,每次240万单位,共三次,总量720万单位.
对于心血管和中枢神经系统梅毒不用苄星青霉素而用普鲁卡因青霉素,每天肌注一次,每次60万单位,至少20次,总剂量1200万单位以上.
晚期及晚期潜伏梅毒经治疗后,有相当一部分患者血清学不发生明显改进.治疗后,应每年检查一次.神经梅毒患者应每年检查脊髓液,至取得较理想的改进,一般细胞及蛋白含量恢复较早而脊髓液的血清学反应恢复较迟.
对于晚期梅毒患者的配偶及治疗前所生的子女应进行检查.
(三) 对孕妇梅毒患者的治疗:早期梅毒患者如能早期治疗可防止发生先天梅毒.
在梅毒流行区,对可能患梅毒的孕妇,应在怀孕的前三个月及产前三个月,至少各进行一次血清学检查.如为阳性,病史及体检符合梅毒时,应按所患梅毒的分期予以青霉素治疗.
(四) 早期先天梅毒患者的治疗:对已经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的婴儿,应进行临床及血清学检查,直至血清学检查转阴或维持阴性三个月以上为止.若发生临床症状或放射学检查有骨梅毒损害,或血清学滴度上升二管以上或持续升高时,或孕妇未经充分青霉素治疗或无条件对婴儿进行仔细检查时,须给婴儿进行治疗.治疗方法可用普鲁卡因青霉素肌肉注射,每日一次,每次每公斤体重予以5万单位,连续注射十天,总剂量一般在150万单位至300万单位左右.对于不便连续注射而脊髓液正常的早期先天梅毒儿,可肌注苄星青霉素,一次注射每公斤体重5万单位.
(五) 晚期先天梅毒的治疗:两岁以上的先天梅毒治疗方法可按成人的相应病期进行,其用量不超过成人的剂量.
青霉素是高效抗梅毒螺旋体的药物,血清浓度高于0.03单位/毫升时,即可杀灭梅毒螺旋体.由于青霉素注射后引起大量的螺旋体死亡放出异性蛋白,可引起Jarisch-Herxheimer反应.在早期患者这种反应常在注射后3-12小时出现发热,乏力及皮肤损害或骨膜炎疼痛症状等加重,但一般并不严重,可于24小时左右缓解.但在晚期梅毒偶可引起病灶性反应,如注射后心血管梅毒患者出现 心绞痛,心律不齐,甚至发生主动脉瘤破裂等;亦可使神经梅毒症状加重,如耳聋加重或出现头痛症状.有人主张在用青霉素治疗心血管或神经梅毒前2-3日,开始用强的松,可减轻Jarisch-herxheimer反应.服法,每日20-30毫克,治疗开始2-3后,如无反应或反应较轻即逐渐减量,停止此种预防措施.
其它抗生素:目前有许多青霉素以外的抗生素用于治疗梅毒螺旋体.这些抗生素有红霉素类如阿奇霉素,罗红霉素,利君沙;四环素类如强力霉素,土霉素,链霉素.近几年又试用头孢曲松钠,头孢噻肟钠,临床上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生活护理:
治疗原则
对早期梅毒要彻底治愈以消灭传染源,对晚期梅毒则要求控制症状,保护器官功能,延长生命,提高工作能力.
治疗必须早期足量,正规,按计划完成疗程,并进行治疗后追踪,以发现复发.治疗前必须进行系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