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9 2人回答
性别:女年龄:24岁
健康咨询描述:我最近发现我怀孕了,已经40天了,可是在这40天里我吃了4骗毓婷避孕药,春节期间,我服用过3颗新康泰克和6颗牛黄解毒片和4片炎立消.受精卵比一般孕妇要小,并且我还被查出有中度宫颈糜烂和阴道炎,请问我的孩子能要吗?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请问我的孩子能要吗?
满意答案
病情分析:
你好。服药后对孩子都是有或大或小的影响的。按照你说的你的用药情况,不建议保留此孩子。
指导意见:
怀孕早期(怀孕第三周到第三个月末)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的重要时期,这时胚胎极易受到病毒感染,药物等外界因素的影响而导致胎儿发育异常,属于“致畸高度敏感期”.此时用药对胎儿发育影响较大。危险系数较大啊。若想保留胎儿,可做好孕产期特殊检查,如怀孕14-20周进行唐氏筛查,怀孕23-26周进行三维彩超或四维彩超的排畸检查.如果检查结果都属于高风险,应进一步进行羊水穿刺或脐带血的检查.希望你慎重考虑!祝你幸福!
其他答案 (1)
病情分析:
您好:由于您已经多次用药,且这些药都胚胎都有致畸性。
指导意见:
建议您这个孩子不要为好(即使无畸形,也可能性有其他不足),但是如果您十分想要的话,或者不得不要的话,也是可以要的,因为在孕1-2周(受精后)之前的用药,如果对胎儿有损害,胎儿是能修复的,如果不能修复就流产了。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是要的话,一定要做好孕期检查。
建议您孕前做好准备为好。
祝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