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8 4人回答
健康咨询描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主要体征、区别其程度的依据,预防、治疗原则与护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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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妊娠高血压最主要的临床表现有以下:1.血压升高。收缩压大于或者等于130mm汞柱。舒张压大于或者等于90mm汞柱。2.水肿。一般是双下肢水肿。3.出现蛋白尿。4.中枢系统表现为头晕、头痛、视力模糊。5.消化系统表现为恶心,呕吐,上腹部伴疼痛感。6.病情严重时会出现:持续性头痛或视觉障碍或其他神经症状;持续性腹部疼痛,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症状;肝功能异常的表现;肾功能异常的表现;低蛋白血症伴胸腔积液和腹腔积液;血小板持续下降,血管内溶血、贫血、黄疸;心力衰竭、肺水肿;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病情严重发展到子痫时会出现以下症状:抽搐、面部充血、口吐白沫、深昏迷,随之深部肌肉僵硬,很快发展成典型的全身高涨性阵挛惊厥,有节律的肌肉收缩和紧张,持续1~1.5分钟,期间患者无呼吸运动,此后抽搐停止呼吸恢复,但仍然昏迷,最后意识恢复但困惑、易激惹、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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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三大体征,如高血压、蛋白尿、水肿。
(1)高血压
测血压如有升高,需休息0.5~1h后再测。WHO专家认为血压升高需持续4h以上才能诊断,但在紧急分娩或低压>110mmHg时,虽休息不足4h也可诊断。过去以血压130/90mmHg为升高,现改为140/90mmHg以便与国际接轨。同时,对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但仍低于140/90mmHg者均不做异常诊断。因为North等(1999)及Levine(2000)做的5700例以上前瞻性研究证实血压上升但仍低于140/90mmHg者,母儿结局无异常故现已不列为诊断标准。
(2)蛋白尿
应留清洁中段尿检查,如24h尿蛋白≥0.3g则为异常。
(3)水肿
妊娠期可有生理性水肿。
指导意见:
定期测量血压、尿蛋白及浮肿,应与医生配合,并注意休息.采取左侧卧位减少子宫对下腔静脉压迫,使下肢及腹部血流充分回到心脏,保证胃脏及胎盘的血流量.注意多吃高蛋白食物,适当限制食盐摄入,必要时遵医嘱服降压或镇静药.
病情分析: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有三大临床表现高血压、水肿、尿蛋白。分为轻重中三度。轻度1、高血压孕妇在孕前或妊娠20周前,血压不高,而至妊娠20周后血压开始升高大于等于140/90mmHg,小于150/100mmHg或超过原基础血压30/15mmHg。2、尿蛋白出现常略迟于月压升高,蛋白量<0.5/2.4h尿,开始时可无。
3、水肿最初可表现为体重异常增加,每周超过0.5kg.
中度血压大于等于150/100mmHg,但<160/100mmHg;尿蛋白(),即24小时尿蛋白量大于等于0.5g,但<5g,或伴有水肿;无自觉症状。
重度病情进一步发展,血压大于等于160/110mmHg;尿蛋白()~()即24小时尿蛋白定量大于等于5g;可有不同程度的水肿,并有一系列自觉症状出现,此阶段可分为先兆子痫和子痫。
指导意见:
治疗原则对于轻度妊高征患者,应加强孕期检查,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以防发展为重症,中、重度妊高症患者应住院治疗,积极处理,防止发生子痫及并发症,治疗原则为解痉、降压、镇静,合理扩容及利尿,及时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