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21 1人回答
健康咨询描述:女儿35个月,有过四次高热抽搐(04年11月,05年2月,06年12月,1月),在看神经科,脑电图无异常,服丙戊酸钠两个月,早晚一粒,血药浓度是52.14,请问这个病一定要长期服用这种药吗?要服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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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高热惊厥是3岁以下婴幼儿一种常见症状,好发在6个月至3岁的婴幼儿。多发生在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时,男性发病高于女性,常在3-5岁后就不再复发。高热惊厥的发作主要是因为小儿神经系统发育不成熟,加之感染发热而造成。高热惊厥有遗传倾向,且易复发,1岁以内复发率为50%,反复高热惊厥发作可致脑损伤,进而导致智力低下、行为障碍、瘫痪,或发展为癫痫。
高热惊厥的特点:
1.小儿在非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出现38.5度以上,特别是39度以上的高热时发生惊厥。惊厥为全身性,表现多为突然发作,意识丧失,双眼球固定、上翻或斜视,头后仰,四肢抽动或呈强直状,口角或和面肌也可抽动。可有呼吸暂停,面色青紫或苍白。持续时间短,一般少于10分钟。
2.惊厥均发生在高热开始24小时,特别是12小时内,体温骤升时。
3.惊厥后意识恢复快,无神经系统异常体征。
4.既往有高热惊厥史或家族中有高热惊厥史,惊厥多仅发生1次,热退后不再发作。
5.年龄在6个月至5岁之间。
6.发作间歇期脑电图正常。
高热惊厥的家庭护理:
1.发作时处理:(1)针刺或拇指按压:人中、百会、合谷、神门。(2)积极降温,通风保暖同时松解衣被,用酒精或温水擦浴(颈侧、腋窝、大腿根部)。(3)解开衣领,保持呼吸道通畅。侧卧,以防呕吐物及分泌物吸入。患儿尚未牙关紧闭时,可用手帕、布垫折成条或裹勺柄置于上下牙之间,以防咬伤舌头。(4)服用退热剂和止惊药(阿苯片)。(5)经过简单紧急处理后,立即送往医院诊治。
2.对于反复发作病例或有高热惊厥家族史的病儿,在发热初期或预防接种时,预先给予退热剂及止惊剂。对某些高热惊厥患者,应服药2~3年或至4~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