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26 2人回答
健康咨询描述:我已在结核医院接受过近8个月的药物治疗,因为一个乳房得病已近8个月了,另一侧新得病也快3个月了,这期间一直服用结核药,我怕这个病会扩散感染别的器官,再就是服药的效果太慢,肿块变小太不明显,如果想手术切除病灶的话,可以吗?手术前应具备什么条件?手术后又要继续服结核药多久才行?因为结核病医院多以肺结核治疗为主,很少动乳腺手术,所以我为了保证手术质量到大的综合医院去做手术可以吗?有什么规定吗?
如果是大连的病人到北京去做手术的话(大连的医保卡能用吗?)
谢谢热心的同志回答我!
满意答案
病情分析:
结核是全身性疾病,必须做系统的、足时的,有效的全身治疗。在经过正规有效的抗结核治疗后,再考虑将局部的病灶手术切除,术后仍须全身性的抗结核治疗。手术本身并不复杂,在大连完全可以。
其他答案 (1)
病情分析:
可以考虑手术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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