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子宫收缩乏力是指宫缩的极性,对称性和节律性正常,但宫缩弱而无力,持续时间短,间歇时间长或不规则。使胎先露对子宫下段及宫颈口压迫无力,即不足以使宫颈口以正常的速度扩张,造成产程延长或停滞,而导致母儿出现一系列并发症。一起来了解一下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
目录 1.什么是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 2.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的症状有哪些 3.什么原因造成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 4.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如何预防 5.如何治疗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
1什么是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
产力包括子宫收缩力腹壁肌和膈肌收缩力以及肛提肌收缩力,其中以子宫收缩力为主。在分娩过程中子宫收缩
的节律性、对称性及极性不正常或强度、频率有改变称为子宫收缩力异常。临床上多因产道或胎儿因素异常形成梗阻性难产,使胎儿通过产道阻力增加导致继发性产力异常。子宫收缩力异常临床上分为子宫收缩乏力和子宫收缩过强两类,每类又发为协调性子宫收缩和不协调性子宫收缩子宫收缩乏力是指宫缩的极性,对称性和节律性正常,但宫缩弱而无力持续时间短,间歇时间长或不规则。[1]
节律性、对称性及极性不正常或强度、频率有改变,称为子宫收缩力异常。临床上多因产道或胎儿因素异常形成梗阻性难产,使胎儿通过产道阻力增加,导致继发性产力异常。子宫收缩力异常临床上分为子宫收缩乏力和子宫收缩过强两类,每类又发为协调性子宫收缩和不协调性子宫收缩。
2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的症状有哪些
根据发生时期可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是指产程开始子宫收缩乏力,宫口不能如期扩张,胎先露部不能如期下降,产程延长;继发性子宫收缩乏力是指产程开始子宫收缩正常,只是在产程进展到某阶段(多在活跃期或第二产程),子宫收缩转弱,产程进展缓慢,甚至停滞。子宫收缩乏力有两种类型,临床表现也不同。
1. 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低张性子宫收缩乏力) 子宫收缩具有正常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但收缩力弱,宫腔压力低(<2.0kPa),持续时间短,间歇期长且不规律,宫缩<2次/10分钟。当子宫收缩达极期时,子宫体不隆起和变硬,用手指压宫底部肌壁仍可出现凹陷,产程延长或停滞。由于宫腔内张力低,对胎儿影响不大。
2. 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高张性子宫收缩乏力) 子宫收缩的极性倒置,宫缩不是起自两侧子宫角部,宫缩的兴奋点来自子宫的一处或多处,节律不协调。宫缩时宫底部不强,而是中段或下段强,宫缩间歇期子宫壁不能完全松弛,表现为子宫收缩不协调,这种宫缩不能使宫口扩张,不能使胎先露部下降,属无效宫缩。产妇自觉下腹部持续疼痛、拒按,烦躁不安,脱水、电解质紊乱,肠胀气,尿潴留;胎儿-胎盘循环障碍,可出现胎儿宫内窘迫。检查:下腹部有压痛,胎位触不清,胎心不规律,宫口扩张缓慢或不扩张,胎先露部下降延缓或停滞,产程延长。
3.产程曲张异常 子宫收缩乏力导致产程曲线异常,可有以下7种:
(1)潜伏期延长:从临产规律宫缩开始至宫颈口扩张3cm称为潜伏期。初产妇潜伏期正常约需8小时,最大时限16小时,超过16小时称为潜伏期延长。
(2)活跃期延长:从宫颈口扩张3cm开始至宫颈口开全称为活跃期。初产妇活跃期正常约需4小时,最大时限8小时,超过8小时称为活跃期延长。
(3)活跃期停滞:进入活跃期后,宫颈口不再扩张达2小时以上,称为活跃期停滞。
(4)第二产程延长:第二产程初产妇超过2小时,经产妇超过1小时尚未发娩,称为第二产程延长。
(5)第二产程停滞;第二产程达1小时胎头下降无进展,称为第二产程停滞。
(6)胎头下降延缓:活跃晚期至宫口扩张9~10cm,胎头下降速度每小时少于1cm,称为胎头下降延缓。
(7)胎头下降停滞:胎头停留在原处不下降达1小时以上,称为胎头下降停滞。
以上7种产程进展异常,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合并存在。当总产程超过24小时称为滞产,必须避免发生滞产。
3什么原因造成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
1.头盆不称或胎位异常 胎儿先露部下降受阻,不能紧贴子宫下段及宫颈,因而不能引起反射性子宫收缩,导致继发性子宫收缩乏力。
2.子宫因素 子宫发育不良、子宫畸形(如双角子宫等)、子宫壁过度膨胀(如双胎、巨大胎儿、羊水过多等)、经产妇(multipara)子宫肌纤维变性或子宫肌瘤等,均能引起子宫收缩乏力。
3.精神因素 初产妇(primipara)[尤其是35岁以上高龄初产妇(elderly primipara)],精神过度紧张使大脑皮层功能紊乱,睡眠少,临产后进食少以及过多地消耗体力,均可导致子宫收缩乏力。
4.内分泌失调 临产后,产妇体内雌激素、催产素、前列腺素、乙酰胆碱等分泌不足,孕激素下降缓慢,子宫对乙酰胆碱的敏感性降低等,均可影响子宫肌兴奋阈,致使子宫收缩乏力。
5.药物影响 临产后不适当地使用大剂量镇静剂与镇痛剂,如吗啡、氯丙嗪、度冷丁、巴比妥等,可以使子宫收缩受到抑制。
4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如何预防
应对孕妇进行产前教育,解除孕妇思想顾虑和恐惧心理,使孕妇了解妊娠和分娩是生理过程。目前国内外都设康乐待产室(让其爱人及家属陪伴)和家庭化病房,有助于消除产妇的紧张情绪,增强信心,可预防精神紧张所致的宫缩乏力。分娩时鼓励多进食,必要时可从静脉补充营养。避免过多地使用镇静药物,注意检查有无头盆不称等,均是预防子宫收缩乏力的有效措施。注意及时排空直肠和膀胱,必要时可行温肥皂水灌肠及导尿。
5如何治疗原发性子宫收缩乏力
1、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不论是原发性还是继发性,一当出现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首先应寻找原因,有无头盆不称与胎位异常,了解宫颈扩张和胎先露部下降情况。若发现有头盆不称,估计不能经阴道分娩者,应及时行剖宫产术,若判断无头盆不称和胎位异常,估计能经阴道分娩者,则应考虑采取加强宫缩的措施。
(1)第一产程
1)一般处理:消除精神紧张,多休息,鼓励多进食。不能进食者可经静脉补充营养,给邓10%葡萄糖液500~1000ml内加维生素C 2g。伴有酸中毒时应补充5%碳酸氢钠。低钾血症时应给予氯化钾缓慢静脉滴注。产妇过度疲劳,可给予安定10mg缓慢静脉注射或度冷丁100mg肌肉注射,经过一段时间,可以使子宫收缩力转强。对初产妇宫颈开大不足3cm、胎膜未破者,应给予温肥皂水灌肠,促进肠蠕动,排除粪便及积气,刺激子宫收缩。自然排尿有困难者,先行诱导法,无效时应予导尿,因排空膀胱能增宽产道,且有促进子宫收缩的作用。
2)加强子宫收缩:经过一般处理,子宫收缩力仍弱,确诊为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产程无明显进展,可选用下段方法加强宫缩:
① 人工破膜:宫颈扩张3cm或3cm以上、无头盆不称、胎头已衔接者,可行人工破膜。破膜后,胎头直接紧贴子宫下段及宫颈,引起反射性子宫收缩,加速产程进展。现有学者主张胎头未衔接者也可行人工破膜,认为破膜后可促进胎头下降入盆。破膜时必须检查有无脐带先露,破膜应在宫缩间歇期进行。破膜后术者的手指应停留在阴道内,经过1~2次宫缩待胎头入盆后,术者再将手指取出。Bishop提出用宫颈成熟度评分法估计加强宫缩措施的效果,见表1。若产妇得分在3分及3分以下,人工破膜均失败,应改用其他方法。4~6分的成功率约为50%,7~9分的成功率约为80%,9分以上均成功。
②安定(Valium)静脉推注:安定能使宫颈平滑肌松弛,软化宫颈,促进宫颈扩张。适用于宫颈扩张缓慢及宫颈水肿时。常用剂量为10mg静脉推注,间隔2~6小时可重复应用,与催产素联合应用效果更佳。
③催产素(oxytocin)静脉滴注:适用于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胎心良好、胎位正常、头盆相称者。将催产素2.5U加入5%葡萄糖液500ml内,使每滴糖液含催产素0.33mU,从8滴/分即2.5mU/min开始,根据宫缩强弱进行调整,通常不超过10mU/min(30滴/分),维持宫缩时宫腔内压力达6.7~8.0kPa(50~60mmHg),宫缩间隔2~3分钟,持续40~60秒。对于不敏感者,可增加催产素剂量。
催产素静脉滴注过程中,应有专人观察宫缩、听胎心及测血压。若出现宫缩持续1分钟以上或听胎心率有变化,应立即停止滴注。催产素在母体血中的半衰期为2~3 分钟,停药后能迅速好转,必要时可加用镇静剂以抑制其作用,若发现血压升高,应减慢滴注速度。由于催产素有抗利尿作用,水的重吸收增加,可出现尿少,需警惕水中毒的发生。
④前列腺素(prostaglandin,PG)的应用:前列腺素E2及F2α均有促进子宫收缩的作用。给药途径为口服、静脉滴注及局部用药(放置于阴道后穹窿)。静脉滴注PGE2 0.5μg/min及PGF2α5μg/min,通常能维持有效的子宫收缩。若半小时后宫缩仍不强,可酌情增加剂量,最大剂量为20μg/min。前列腺素的副反应为子宫收缩过强、恶心、呕吐、头痛、心率过速、视力模糊及浅静脉炎等,故应慎用。
⑤针刺穴位:有增强宫缩的效果。通常针刺合谷、三阴交、太冲、中极、关元等穴位,用强刺激手法,留针20~30分钟。耳针可选子宫、交感、内分泌等穴位。
经过上述处理,若产程仍无进展或出现胎儿窘迫征象时,应及时行剖宫产术。
(2)第二产程:第二产程若无头盆不称,出现子宫收缩乏力时,也应加强子宫收缩,给予催产素静脉滴注促进产程进展。若胎头双顶径已通过坐骨棘平面,等待自然分娩,或行会阴侧切,行胎头吸引术或产钳助产;若胎头尚未衔接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应行剖宫产术。
(3)第三产程:为预防产后出血,当胎儿前肩露于阴道口时,可给予麦角新碱0.2mg静脉推注,并同时给予催产素10~20U静脉滴注,使子宫收缩增强,促使胎盘剥离与娩出及子宫血窦关闭。若产程长、破膜时间长,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处理原则是调节子宫收缩,恢复子宫收缩极性。给予强镇静剂度冷丁100mg或吗啡10~15mg肌注,使产妇充分休息,醒后多能恢复为协调性子宫收缩。在子宫收缩恢复为协调性之前,严禁应用催产素。若经上述处理,不协调性宫缩未能得到纠正,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或伴有头盆不称,均应行剖宫产术。若不协调性子宫收缩已被控制,但子宫收缩仍弱时,则可采用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时加强子宫收缩的方法。[